定建城〔2015〕189号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实行网上申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通 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工程项目数据库,确保完成与住建部数据库的对接与运用,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完善工程项目数据库启用信息平台审批施工许可证进一步推进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的通知》琼建管[2014]222号文件,要求在全省统一启用信息平台审批施工许可,实行网上申报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县住建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均实行网上申报。
二、申报程序
项目在完成前置审批后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由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再进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单位向县住建局提交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地址、项目名称、项目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我局将该有关资料提交给省住建厅创建企业账号和密码,再由我局将该账号和密码提供给申报单位。
(二)申报单位按照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材料清单提交纸质资料给县住建局建工股窗口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登陆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将申报材料按具体要求详细填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三)我局根据申报单位网上录入资料和纸质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将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三、时间安排及其它
从2015年5月1日起,均按以上要求实行网上申报,如不按规定填报的,我局将不给予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其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负。
附件: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使用手册(施工许可—建设单位)。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