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教字〔2017〕415号
格尔木市教育局,德令哈市、各县教育科技局,各行委社会发展局,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我州学习型社会建设,构建全民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定于11月在全州开展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周主题
推动全民终身学习,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
二、活动周时间
2017年海西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时间:2017年11月4日至11日。
三、活动周启动仪式
为了更好地宣传和调动各地积极开展学习活动周,请市、县、行委教育行政部门和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同时在当地(校园)举办活动周启动仪式。
四、活动周内容
(一)推动社区广泛开展全民学习活动
要面向广大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开展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鼓励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场馆等公共场馆开展“学习开放日”“主题活动日”“专题讲座"等活动,提供学习服务。鼓励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农技推广站等机构,面向农村社区开展宣讲、咨询和培训服务。
(二)推动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资源向社区开放
要动员组织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社区学校、老年大学、科普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周,发挥场地、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就近面向城乡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参与社区老年教育、开放数字化资源及服务。
(三)推动全民阅读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传统文化、科学技术等为内容,通过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数字化阅读、书友会、书香之家等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全民阅读。
(四)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与展示活动
各地教育局根据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关于遴选2017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要求(参见网址:www.caea.org.cn),负责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认真发掘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总结当地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工教育等各类成人继续教育的典型做法和经验;组织开展"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活动,宣传展示当地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各类职业院校开展的继续教育、农村成人继续教育、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
五、组织工作
本届活动周由州教育局主办,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协办,各市、县、行委教育局承办。州教育局成立活动周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局成职科,成员由州教育局、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及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全州各市、县、行委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活动,积极会同劳动、文化、科技、体育、宣传、环保等相关部门,组织辖区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活动周为载体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积极构建社区教育(含家庭教育)与各类学校教育、社会培训协调发展的全民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努力推进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城市、学习型乡村建设。各地要紧贴人民群众需求和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区活动周实施方案,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廉洁办活动,努力使活动周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筹划。各市、县、行委教育局,各职业院校要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制定活动周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实施方案于11月7日前报电子版至州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做好总结。各市、县、行委教育局,各职业院校要做好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的收集、汇总、统计和总结工作,总结中应体现各类活动的时间、地点、形式、内容、对象、参与人数、活动宣传、成效及相关活动图片等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电子版于11月7日前报州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室。
(三)表彰鼓励。各市、县、行委教育局对本地遴选的“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以及活动开展成效显著的社区、学校、培训机构进行荣誉表彰。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