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教字〔2018〕89号
格尔木市教育局,德令哈市、各县教育科技局,各行委社会发展局:
现将《青海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青海省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青教体〔2018〕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州开展相关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展演活动,按照省教育厅先发(青教体〔2018〕4号)文件要求,各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各种展演展示活动,展演展示活动紧紧围绕“阳光下成长”的主题,全面展示我州新时代中小学美育工作改革发展成果,以优异的成绩向伟大祖国70周年华诞献礼。
二、此次展演活动坚持“三阶段”活动机制。按照各学校、市(县、行委)开展活动、省级集中展演和全国现场展演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展演。积极加强学校之间、地区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展示学校美育改革成果、引领学校美育方向。
三、各地严格按照省州教育部门工作安排,按照时间节点逐级开展活动。各地请按以下要求报送展演作品,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作品报送截止期限为8月30日前。各地、各校务必于截止期间前将参展节目、作品等报送至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送格式须严格按照附件规定,格式不符及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艺术表演节目需刻录光盘。经州教育局统一审核后报送省教育厅参演。
1.艺术表演节目:格尔木市报送2个艺术表演节目(小学1个,中学1个,其中1个节目为乙组节目);德令哈市报送2个艺术展演节目(小学1个,中学1个,其中1个为甲组节目);都兰县报送2个艺术表演节目(小学1个,中学1个);乌兰县报送1个艺术表演节目(中学1个);天峻县报送1个艺术表演节目(小学1个);海西州高级中学报送1个艺术表演节目;海西州职业技术学校报送1个艺术表演节目。
2.艺术作品:请格尔木市、德令哈市各报40个艺术作品(小学20个,中学20个);都兰县、乌兰县、天峻县、茫崖行委各报20个艺术作品(小学10个,中学10个);冷湖行委、柴旦行委各报5个艺术作品(小学5个,中学5个)。海西州高级中学报送艺术作品10件;海西州职业技术学校报送艺术作品10件。
3.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格尔木市报2个,德令哈市、都兰县、乌兰县、天峻县、茫崖行委、柴旦行委、海西州职业技术学校、州高级中学各报1个。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