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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

海西州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2018/02/25 8.1k 阅读 387 点赞

西教字〔2018〕41号

格尔木市教育局,德令哈市、各县教育科技局,各行委社会发展局,州职校:

2018年春季学期将即,各地要切实做好开学各项工作,以新作风新举措新气象迎接新学年的到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辖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要制定、印发本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学期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要求和任务。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制定本校(园)新学期工作计划,管理人员、教师要提前到岗,召开教职工大会学习相关文件,进行师德教育,教学研究与培训,提前备好课,以全新的精神面貌投入新学期工作。做好教材分配、验收与分发工作,与供应商及时沟通,确保教材教辅课前到位。对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取暖、住宿、食堂卫生、校车安全等各环节进行运转前检查,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障工作,保证学校、幼儿园顺利开学(园)、安全运转。

二、认真做好学生入学报到组织工作,严格控辍保学。各学校要做好开学报到情况统计工作,及时掌握控辍保学工作情况数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从严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复读、留级,对未入学的,及时报当地政府采取措施劝返入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同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通知》(青政办〔2015〕141号),履行部门职责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推动工作整改,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和措施,确保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全面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及学前教育管理系统的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及时更新学生(幼儿)学籍信息,包括异动、转学(跨省转学)、问题学籍处理等。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籍管理员对本校(园)中小学生(幼儿)学籍进行再次核查,对没有学籍的学生(幼儿)进行及时注册、补录学籍。要做好留守儿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学生的学籍管理更新工作,确保在校学生数与学籍管理系统学生数、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在校生数有效对接并保持一致。

四、认真做好中小学校园安全。组织学生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通过开学典礼、国旗下讲话、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勤俭节约、校规校纪等教育活动,让学生在了解安全知识的同时,树立生命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防护技能,强化养成教育,规范中小学生行为。各地区、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常抓不懈,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追究,不折不扣地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有关要求,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好“一岗双责制”,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实现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任务各学校要在开学初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一次以预防春季易发疾病传染、交通、食物中毒、校车、火灾和雨季自然灾害等各类常见安全事故在内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同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

五、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开学前夕,各地各校(园)要在校(园)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十五年免费教育等惠民政策。坚持依法依规办学,严格教辅材料管理,严格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严格中小学组织学生违规补课,重点检查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足开齐规定课程,依法选用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

六、认真开展开学督促检查工作。各地区、各学校要制定春季开学工作方案,开展春季开学专项工作检查。各学校都要深入开展自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机构开展专项检查,组织责任督学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学校进行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各中小学开学、师生报到、教学安排、收费工作等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务必于开学后5日内将开学工作检查情况报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18年2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