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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州中小学教育装备和信息化设备管理应用专项督查的通知

2018/04/23 2.1k 阅读 324 点赞

西教字〔2018〕110号

格尔木市教育局,德令哈市、各县教育科技局,各行委社会发展局,州高级中学: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州中小学教育装备和信息化设备的管理应用情况,提高我州教育教学设备使用率和教育资源利用率,决定在全州开展教育装备和信息化设备管理应用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教学仪器装备

1.中小学教育装备的配备、管理现状。包括中小学功能室的建设、管理以及实验教师队伍的建设,教育装备工作经费等基本情况。

2.中小学教育装备功能室、仪器设备使用、图书资料及实验教学开展情况,包括实验开出率(演示实验、分组实验)、功能室、实验室开放、开展实验教学研究等方面情况。

3.“全面改薄”教育装备各地自行组织采购情况(包括中标供应商、设备内容、质量验收、项目学校、资金等)。

4.学校后勤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后勤设备能否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等情况。

5.学校教育装备管理或开展实验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值得肯定的经验做法及意见建议。

(二)信息化设备

1.各地、各学校信息化设备安装情况。

2.各地、各学校信息化设备使用率,班班通设备和计算机教室的利用率。

3.各地、各学校对省级资源平台的利用率。

二、督查方式

(一)深入学校,抽样督查。深入学校,进行实地督促检查,通过实地督查,检查各学校教育装备和信息化设备应用情况。

(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加强调查研究,切实了解和掌握各学校教育装备和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

(三)发现问题,强化整改。各地在督查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学校加强薄弱环节,强化管理工作,完善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教育装备和信息化设备的使用效益,提升全州基础教育教学质量。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组织人员全面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根据检查内容及项目,以县(市、行委)为单位写出详实的自查报告,并于5月2前将自查报告以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州教育局教研室。

2018年4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