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
实施层级:州级、县级
办理时限: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受理条件: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到期需延续的,3年来经营情况良好。注意:应在到期前60日申请延续。
二、办理时间与地点
(一)办理时间
1.夏季(节假日除外)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2.冬季(节假日除外)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咨询电话
州 级 0836-2812687
康定市 0836-2823981
泸定县 0836-3126847
丹巴县 0836-3522983
九龙县 0836-3323134
雅江县 0836-5124105
道孚县 0836-7120363
炉霍县 0836-7322765
甘孜县 0836-2170083
新龙县 0836-8123300
德格县 0836-6818677
白玉县 0836-8322845
石渠县 0836-8023206
色达县 0836-8522235
理塘县 0836-5324338
巴塘县 0836-5620966
乡城县 0836-5829693
稻城县 0836-5727416
得荣县 0836-5922305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四、申请材料清单
请根据要求提供以下材料,相关表格可在办理地点领取或阅文后自行下载。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审批(法人)
1.营业执照;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
(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审批(委托人)
1.营业执照;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
六、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申请人向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审查。业务科(股)室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三)审核决定。在法定时限内作出批准办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七、常见问题解答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多久前提交申请?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
2.需要提供以往的经营情况吗?
需提供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
3.那些情况会导致劳务派遣许可不予延续?
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提交虚假劳务派遣经营情况,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2.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一个行政许可期限内受到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