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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全县草原、林地和湿地实行禁牧的公告》

2022/08/18 1.9w 阅读 475 点赞

为了更好的保护草原、林业和湿地等自然资源的有序利用,龙江县林业和草原局起草了《龙江县草原、林地和湿地实行禁牧的公告》,现将《公告》的起草说明如下:

一、制定本公告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草原禁牧计划》,调动社会方面保护草原、林地和湿地的积极性,提升群众对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促进草原、林地和湿地资源的有序利用,制定本《公告》。

二、制定本公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黑龙江省草原条例》、《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和《退耕还林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关于相关地类禁止放牧的规定和要求,明确提出了禁止放牧和违反相关条款后的处罚罚则。

二、制定本公告的工作目标

(一)到2022年末全县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0.5%,到2025年末全县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要达到72%。

(二)到2022年末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11.2%,到2025年末全县森林覆盖率要达到11.5%。

(三)到2025年末全县湿地保护率要达到45%。

三、本公告的工作重点

(一)实行草原、林地和湿地禁牧工作是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龙江县是自然资源大县,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一直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工作,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对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都提出了非常高的工作要求,同时国家出台了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问责办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关于生态环境建设发表重要讲话。我县也非常此项工作,县委、县政府多次发文件强调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因此实施草原、林地和湿地的禁牧工作势在必行。

(二)实行草原、林地和湿地禁牧工作是自然资源生态效益的重要环节,草原、林地和湿地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涵养水源、净化空气、减少地表径流、土壤抗旱防涝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环节。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