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明确了2021年-2023年可享受补贴农机具的补贴原则、补贴机具种类及资质、补贴对象及标准、操作流程等内容,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做出了具体规定。
一、制定背景
(一)制定的意义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对“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20〕2号)要求,以满足广大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进一步畅通农业机械化发展各个环节,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制定的目的
为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实施,充分发挥政策效益,促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有效支撑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
二、制定的依据
《黑龙江省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黑农厅联发〔2021〕259号)。
三、制定本方案的工作目标
制定《龙江县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是全县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三年内新增性能优良、技术先进的农机具5000台套,耕种收全程机械化率达到99.5%,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有力的装备支撑。
原文地址:/ljx/c101624/202205/1789e2e2927943d2a8a29b09a41e84e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