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
永川区港桥水厂二期工程地块详细规划的批复
永川府〔2026〕2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审批永川区港桥水厂二期工程地块详细规划的请示》(永规资文〔2025〕324号)收悉。经区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永川区港桥水厂二期工程地块详细规划》成果。规划范围位于何埂镇镇区北侧,S206东北侧,规划面积3.2733公顷,规划布局为公用设施用地(供水用地)。落实与省道之间的建筑控制线15米。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控制指标按项目方案设计要求确定。
二、请严格按照规划控制指标实施城镇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进行调整和修改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