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来苏污水处理厂地块详细规划的批复
永川府〔2026〕1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审批来苏污水处理厂地块详细规划的请示》(永规资文〔2025〕323号)收悉。经区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来苏污水处理厂地块详细规划》成果。规划范围位于来苏镇东侧,来苏高速路连接线东侧临江河岸,规划面积0.7428公顷,规划布局为公用设施用地(排水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控制指标按项目方案设计要求确定。
二、请严格按照规划控制指标实施城镇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进行调整和修改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