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茶山竹海街道安溪村、萱花村、茶园村、
大桥村全域全要素村庄规划的批复
永川府〔2025〕160号
重庆市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审批安溪村、萱花村、茶园村、大桥村村庄规划成果的请示》(永茶竹文〔2025〕23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茶山竹海街道安溪村、萱花村、茶园村、大桥村全域全要素村庄规划。
二、《安溪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167.15公顷,生态保护红线110.18公顷;按照《安溪村村庄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179.38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74.03公顷。
三、《萱花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8.22公顷,生态保护红线226.33公顷;按照《萱花村村庄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9.69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22.24公顷。
四、《茶园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107.06公顷,生态保护红线347.33公顷;按照《茶园村村庄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108.28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46.73公顷。
五、《大桥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144.31公顷,生态保护红线484.55公顷;按照《大桥村村庄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157.34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78.59公顷。
六、规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发〔2024〕40号)相关要求开展规划修改工作。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