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和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通知
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推进建筑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现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通知如下:
一、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一)出入口
1.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大门必须搭设牌楼或是根据企业标准进行搭设,保证牢固、美观,并设有企业标志,有门卫和健全的门卫制度。24小时有专职保安员值班。两边写质量、安全或企业文化标语,字体要规范,禁止用条幅。
2.大门出口侧必须设置洗车池,长度不低于6米,并配备高压冲水枪,驶出工地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工地出入口洗车场内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
3.大门出入口两侧明显位置必须设置“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六牌两图”,“六牌二图”即为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节能信息公示牌、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图。房地产项目还必须设置农民工问题处理公示牌,明确责任人,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等内容。要求字体正确规范、工整美观,并保持整洁完好。
重点工程项目大门口外侧应设置工程项目效果图和项目简介彩色喷绘图牌。
4.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处设置宣传栏和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内容为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组织机构图施工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主要职责,以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栏等。
(二)现场围档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施工现场周边除设置必要的人员、车辆进出口通道外,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
2.必须采用砖墙或彩钢板等耐火性硬质材料实行全封闭围挡,围挡必须坚固、美观。采用金属板材作围挡的,应设置可移动式或固定式基础。采用砖墙作围挡的,墙体厚度应≥0.24米,严禁使用粘土砖砌筑,其墙柱和基础砌筑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砌筑砖墙或砖砌裙基以及表面抹平粉刷。
3.市区或镇中心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的围挡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的围挡不低于1.8米。
4.砖墙需抹灰刷白,围挡上要书写企业标语,字体必须正确规范、工整美观。
(三)场内硬化
1.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自临街路沿石至施工现场大门(牌楼)及大门(牌楼)以内20米范围内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
2.施工周期在12个月以上的工程,现场主要道路必须全部使用混凝土硬化,并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施工周期在12个月以内的工程,主要道路可采用碎石进行硬化,保证无积水、无浮尘。
3.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场地内不得大面积积水。在距离脚手架外排立杆15厘米处,围绕在建工程应当设置排水明沟。泥浆、污水必须经硬底硬壁沉淀池沉淀或经其他必要的处理后方可排出,未经处理禁止排入下水道。
4.材料存放区、加工区必须平整坚实,无积水,大模板存放场地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
(四)临建设施
1.临建设施总体要求
(1)建筑施工现场禁止使用装配式轻质水泥板活动房屋。目前正在使用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必须对其加强安全性检查,确保其安全使用,拆除时必须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实施,监理人员现场旁站监督,采用施工机械进行毁灭性拆除。
(2)现场临建设施严禁设置在塔吊旋转半径范围内,且距离在建工程不低于10米。
(3)现场临建设施(轻钢活动板房)必须选用以轻钢为骨架,以夹芯板为围护材料,以标准模数系列进行空间组合,构件采用螺栓连接的环保经济型活动房屋,并具有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设计计算书、安装说明,安装完毕后应有安装验收记录。今后,凡新建的临建设施,夹芯板中心填充物必须是阻燃材料,已建成的临建设施要加强用电用火管理,切实保证使用安全。食堂、厕所、淋浴室应采用砖结构形式。砖结构形式的临建设施,应符合结构规范要求,保证使用的安全性。各种临建设施必须符合安全、卫生、通风、照明、消防等要求。
(4)活动房屋的搭设层数最高不得大于2层,每层层高不低于2.6米。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严格分开,不得混杂,应设有隔离、防护和警示牌。
2.宿舍
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室内通风;门必须向外开启;每间宿舍不得超过15人,实行一人一铺,严禁多人通铺,且每人居住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通道宽不小于1.2米;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宿舍用电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由专业电工进行布线;宿舍用电应当设置独立的漏电、短路保护器和安全插座,禁止电线乱拉乱接。宿舍要有管理制度,并落实治安、防火和卫生管理责任人。每排宿舍前必须设置两个以上灭火器。
3.食堂
应当设置统一的集体厨房,厨房距离作业场所和厕所、污水沟、垃圾站等污染源要有20米以上,厨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应依法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严格遵守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食堂炊事员上岗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帽。食堂必须由专人进行管理,平时必须上锁,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出入。
必须独立设置燃气罐存放间;必须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消毒设施;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地面硬化,保持墙面、地面干净;食堂操作间和仓库不得兼作宿舍使用。
严禁购买无证、无照商贩食品,严禁食用变质食物。
4.办公室
办公区应明确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质量员、文明施工员等房室,在房室门框上应挂置名称标牌。
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必须上墙。
安全员办公室必须配备药箱,内含一般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等急救器材。
5.厕所、浴室
办公(生活)区应设置厕所、浴室,同步设置符合专项标准的化粪池,厕所排污管道应连接化粪池,并按规定委托相关环卫单位定时清理化粪池。严禁将厕所冲洗物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河道或土坑内。
厕所应当设置洗手盆、蹲便器和冲洗装置,蹲位数量与使用人员比例不低于1:25,厕所内墙面应当铺贴高度1.5米的白瓷片,蹲位之间设置隔墙,隔墙高度不低于1.2米。
浴室内墙面应当铺贴高度1.5米的白瓷片,淋浴龙头数量与使用人员比例不低于1:15.
(五)环境卫生
1.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必须采取覆盖或绿化等措施。
2.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道路管线工程实施一体化施工的,每日应做到工完场清。各类工程的生活垃圾应装入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禁止乱装乱倒。
3.毗邻居民区的工程,在晚22点至早6点期间严禁施工作业,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要建立降低噪音措施,解决施工扰民问题。
(六)消防措施
1.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毫米。高度超过30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毫米,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
3.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点,吸烟点应配备相应的灭火设施,严禁在非吸烟点吸烟。
(七)易燃易爆物品存放
1.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必须设置专门的库房,库房必须远离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并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在建工程内严禁存放易燃、可燃材料。
2.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具体部位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并在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二、安全生产管理
(一)起重机械设备管理
1.凡国家已经明令淘汰和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严禁使用。
2.使用要求: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审查租赁、安装单位的资质、起重机械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并向质量监督站上报后进行安装,安装完成后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30日内将相关资料上报燕郊质量监督站。
3.安装、拆除、顶升、接高作业管理
施工现场进行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顶升、接高作业时,必须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1)作业前,一是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审查所有作业人员的操作证是否有效。二是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或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对塔司、拆装工等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三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安装单位必须对起重机械设备各重要受力部件,零件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拆除、顶升、接高等作业。
(2)作业时,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拉设高度不低于1.2米的警戒线,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拆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挥,总承包现场监督, 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全程旁站监理。
(3)作业完毕后,施工总承包、安装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并认真填写塔吊安装、顶升、附着锚固验收表,外用电梯安装、接高验收表及物料提升机安装验收表。
4.塔司、信号工,外用电梯司机必须佩带胸卡,胸卡正面为人员免冠近照及基本信息,背面为特殊工种上岗证件的复印件,信号工必须穿着特殊颜色服装。
(二)脚手架管理
1.建筑物、构筑物应使用钢管脚手架,并随工程进度张挂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施工。
2.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外挂式脚手架。
3.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内立杆与建筑物距离大于15cm时必须进行封闭;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净空距离超过3米时,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
4.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脚手架连墙件不得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防护栏杆、安全网等)完好有效。
5.采用悬挑架、升降式脚手架施工的,建筑物外侧必须设置外挑安全平网,首道安全平网必须设置双层,宽度不小于6米,网底距地不小于5米,首层平网以上不超过10米再设置一道,宽度不小于3米。
6.使用悬挑架或升降式脚手架的建筑工程,临时设置的架体搭设高度不得超过10米,严格按照落地式脚手架的搭设规范进行施工,有方案、有交底、有验收。
7.地下室顶板后浇带两侧支模体系等到后浇带砼浇筑并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拆除。地下室顶板后浇带两侧支模体系悬挂“禁止拆除”等安全提示标牌。
(三)大模板存放管理
大模板严禁将放置在存放区以外;存放区必须设围栏,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大模板堆放时,不得少于两个支撑架;没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应存放在专用的插放支架内,不得倚靠在其他物体上;遇有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对存放的模板采取临时连接的固定措施,同时暂停清理模板和涂刷脱模剂等作业。
(四)临时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做到“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极保护”,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箱一漏”。隔离开关必须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
2.总配电室内电源进线端总隔离开关前设置配电室专用事故照明回路,配电室上部留有散热空间并能自然通风。现场配电线路采用架空线时采用绝缘导线,架设在专用电杆上,采用埋地设置时在埋地电缆路径处设置方位标志。电缆线路严禁沿地面明设,严禁采用空越脚手架引入。
3.配电箱箱门表面标识有配电箱名称、安全责任人姓名;配电箱箱门内表面粘贴配电线路图;线路颜色符合黄、绿、红、淡蓝、黄绿相间的颜色规定;漏电保护器的设置和选型符合要求;施工用电的设置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五)安全防护管理
1.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沟、坑、槽和深基础临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临边、楼层临边、屋面临边)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基坑防护
基坑开挖深度超过1.5米的,必须沿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不得低于1.2米,下杆离地高度不得低于0.6米,并用密目网封闭。
3.安全通道口防护
建筑物的安全通道必须搭设防护棚,30米以下的建筑物防护棚搭设长度不低于3米,30米以上的建筑物防护棚搭设长度不低于6米,且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米,棚顶满铺两层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两层脚手板的间距不低于30cm,两侧用密目网封严,门头悬挂安全标志牌。除安全通道外,建筑物四周必须采用密目网全封闭。
4.在物体坠落半径范围内的人行通道处、作业区等部位设置双层防护棚。地面进出料口处设置双层防护棚。
5.竖向临边防护:电梯口、楼梯临边、卸料平台临边、楼层和屋面临边、预留洞口等处设置临边防护。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栏杆柱的距离小于2m,采用涂有黄黑相间颜色油漆的钢管,内侧设密目安全网,下部设180mm高的踢脚板。
6.水平洞口防护: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用坚实的盖板盖设;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铺满竹笆或脚手板;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7.楼层进料口处设置向内开启的防护门,防护门处悬挂楼层标牌和安全警示牌。
8.电梯井每隔二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水平防护层。脚手架操作层脚手板满铺并固定牢靠,设置双层防护栏杆和180mm高踢脚板;脚手架竖向每隔2层满铺脚手板并固定牢靠。
(六)安全防火管理
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采取清除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特别要严防电焊火花坠落到外墙保温上引发火灾。
(七)拆除管理
1.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的拆除必须由总包企业组织实施,委托具有专业拆除资质的单位或原生产厂家进行拆除,严禁转卖。拆除前首先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合格后组织实施,拆除过程中必须在拆除现场四周设置警戒线,由专人负责警戒,专职安全员、监理人员必须现场旁站监督。
2.拆除作业时,在施工现场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式线和相关的安全标志,派专人监管。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