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调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材料等
事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经我局研究,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事项中与前置审批事项工程规划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申报相同的材料进行了精简,调整如下:
一、施工许可申报事项材料清单(单位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规划文本
2、工程施工图纸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证明书
4、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或人防地下室工程报规证明文件
5、围挡占道备案证明文件
6、建设资金银行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落实证明材料
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支付保证金交纳证明及承诺书
8、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消防设计核准书(仅大型人员密集场所、特殊建设工程提供)
二、施工许可申报事项材料清单(私人住宅楼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规划文本
2、工程施工图纸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证明书
4、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或人防地下室工程报规证明文件
5、围挡占道备案证明文件
三、取消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事项。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