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老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F-01-8 ~ F-01-11 地块
规划道路、用地性质及规划指标调整公告
为了加快推进定安县委、县政府旧城改造,创造优美的人居环境,实现城区整齐、有序、美观的新型城市面貌,县人民政府同意启动“定安县江南饮料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并要求项目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统一规划、合作双赢、协议配套职工经适房建设的方式进行开发。该项目已通过专家论证会,且经定安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15]第四期(总第45期)会议纪要审议通过,并经定安县政府批准实施,按照相关规定现予公告:
1、公告时间:2016年1月12-2016年2月12日
2、咨询电话:0898-63829067
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告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公告中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到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308室。
调整内容
一、根据原有地形,将项目内城市道路-人居路微调,道路中心线往西稍微偏移,道路红线宽度保持20米不变。
二、将F-01-8、F-01-9地块东侧用地整合,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编码为F-01-13,将F-01-11地块与F-01-10地块西侧用地整合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编码为F-01-14。
地块F-01-13地块规划指标体系定为:“容积率≤3.5、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70米、绿地率≥30%”;地块F-01-14地块规划指标体系定为:“容积率≤3.5、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60米、绿地率≥25%”。
主要图纸

调整前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

调整后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

调整后地块分则图1

调整后地块分则图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