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塔岭新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E01-03、E01-04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指标修改批前公示
按照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我局拟对《定安县塔岭新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E01-03、E01-04地块进行规划修改。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和《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及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修改方案(草案)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定城镇富民大道西侧。
二、调整原因
定安县妇幼保健院项目选址位于塔岭新区(二期)控规E01-03、E01-04地块,由于已批控规中的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与拟建项目不符,考虑该项目不仅是定安县重点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而且属于民生工程,根据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拟按程序对塔岭新区(二期)控规E01-03、E01-04地块进行规划修改。
三、 调整内容
1、将塔岭新区(二期)控规E01-03、E01-04部分地块整合为E01-06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商住用地修改为医疗卫生用地;
2、整合后的E01-06地块规划控制指标拟定为“容积率≤1.0、建筑密度≤25%、绿地率≥40%、建筑高度≤35米”。
四、 公示主要图纸
1、拟修改地块区位示意图
2、塔岭新区(二期)控规E01-03、E01-04用地规划图(修改前)
3、塔岭新区(二期)控规E01-03、E01-04、E01-06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4、塔岭新区(二期)控规E01-03、E01-04地块分图则(修改前)
5、塔岭新区(二期)控规E01-03、E01-04、E01-06地块分图则(修改后)
五、 公示时间:
2016年03月23日至2016年4月21日(30天)
六、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dazj2010@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定安县定城镇岳崧路44号县政府第二办公区大楼3楼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股,邮编:571200;
3、 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七、 咨询电话:0898-63829067 ,联系人:陈先生。
注: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公示中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到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安县岳崧路44号县政府第二办公区大楼)3楼308室。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03月23日
主要图纸:

拟修改地块区位示意图

塔岭新区(二期)控规E01-03、E01-04用地规划图(修改前)

塔岭新区(二期)控规E01-03、E01-04、E01-06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塔岭新区(二期)控规E01-03、E01-04地块分图则(修改前)

塔岭新区(二期)控规E01-03、E01-04、E01-06地块分图则(修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