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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蔡家岗街道同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2020/12/08 9.0k 阅读 482 点赞

北碚府发〔2020〕67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设立蔡家岗街道同华社区

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蔡家岗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设立蔡家岗街道同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蔡家岗办文〔2020〕17号)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北碚委发〔2018〕31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街道同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同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东至嘉祥大道、同荣路、与中央公园相接,西至嘉瑞大道,南至同源路、蔡通路、同熙路,北至蔡和路,面积0.9平方公里。社区办公地点位于同华路49号,建筑面积1098平方米。中庚社区和云台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区域、人口相应减少,办公地点不变。

三、你街道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区内有关文件规定,依法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抓好居民委员会队伍、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顺利开展工作。

附:蔡家岗街道同华社区辖区示意图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7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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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