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府发〔2020〕69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设立水土街道万兴社区
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水土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新设立万兴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水土办文〔2020〕147号)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北碚委发〔2018〕31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重庆市北碚区水土街道万兴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万兴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上半段东至云汉大道,西至碚金路,南至润兴路,北至万宝大道、莱宝中路;下半段东至竹溪路、竹溪河,西至云汉大道,南至重庆绕城高速,北至润兴路、丰和路,面积3.5平方公里。社区办公地点位于润兴路136、138、140、142、144号,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万寿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区域、人口相应减少,办公地点不变。
三、你街道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区内有关文件规定,依法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抓好居民委员会队伍、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顺利开展工作。
附:水土街道万兴社区辖区示意图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7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