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开发区教体卫计局,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我市从2014年开始启动义务教育联盟建设工作,目前已建成义务教育联盟64个,覆盖学校223所。经过五年多的实践探索,各旗县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并涌现出了一批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2018年9月,市教育局在科尔沁区组织召开了全市“义务教育联盟建设推进会”,会上表彰了联盟建设先进旗县4个、优秀义务教育联盟13个、联盟建设先进个人21名。义务教育联盟建设工作也得到市领导的广泛关注,2018年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教育局工作进行评议时,就重点提到了此项工作,在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殷切的希望。
虽然我市义务教育联盟建设已取得了丰硕成果,但现阶段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个别旗县对联盟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还没有切实开展;联盟建设还没有完全覆盖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联盟内学校合作内容还存在局限性等。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联盟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义务教育联盟建设的重视程度。推进义务教育联盟建设,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符合我市目前教育发展现实需要的有效举措。因此,各旗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推进力度,确保义务教育联盟建设覆盖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目前义务教育联盟建设工作基础比较好的旗县,要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完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加以推广,充分发挥成功经验的示范带动作用,整体提升区域内工作水平。义务教育联盟建设工作推进相对滞后的旗县,要借鉴其他旗县的成功经验抓紧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的划定联盟片区,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联盟建设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管理及政策上帮扶。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是规范和引导义务教育联盟建设良性发展的有力保障。一是建立局党组领导包联盟分片管理制度。组建由局党组成员、教研员、责任督学组成的联盟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联盟日常工作,确保联盟内各项活动有序进行。二是针对本地实际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专门文件就义教联盟的领导机制、师资调配、职责分工、经费保障、考核评价等进行明确规定,使联盟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定期召开总结表彰会,发现、推广各联盟成功经验,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各学校积极踊跃参与到联盟建设工作中来。设立专项资金,以奖代补,带动整个区域内联盟工作的蓬勃发展。四是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联盟建设多样化发展。除了突出强校带弱校、实现同步发展外,还可以根据各校的自身优势,结成不同类型的联盟,例如课题研究联盟、大学区联盟、综合改革联盟、教师专业发展联盟、汉语授课学校与蒙古语授课学校联盟(参见市教育局民教科制定的实施方案)等等,以教育联盟的特色发展带动区域整体的质量提升。
三、依托义务教育联盟共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联盟内各成员校校长要定期开展办学思想、管理经验交流。尤其是担任联盟理事长学校的校长,更要发挥牵头引领作用,力争让联盟成员校的校长都成为有思想、有作为的学校带头人。联盟内各校副校长、环节干部在本校任职期满,可调换至联盟内其他学校任职,不断提高管理能力。联盟内教师队伍建设紧紧抓住培养、使用、提高三个环节,教学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不断催生成果。要积极发挥名师的辐射带动作用,培养一批有潜质的优秀中青年教师,使之成为学习型、研究型的骨干教师。要创造性地 “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依据教师年龄结构、职称结构、骨干与普通的比例等,按学年组织不同层次干部和教师在联盟校内流动。
四、义务教育联盟学校要谋求特色发展。联盟内各学校决不能以牵头优质学校的特色去同化、消弭加盟学校的原有特色,切忌“千校一面”。各校要相互借鉴、相互启发,加强研究探讨,找到本学校独特的文化生长点,进一步挖掘学校文化内涵,打造特色鲜明的学校品牌,形成“一校一品”。
五、加强督导考核。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统筹推进的力度。定期深入旗县开展专项调研、检查,广泛发现各地推进工作中的亮点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推广经验,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同时将推进情况也要纳入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之中,对推进工作相对滞后的旗县,视情况进行约谈或全市通报批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义教联盟工作纳入对每所学校年末综合督导评估之中,实行联盟学校捆绑评价。
六、其它事项。请各旗县市区将制定或重新完善后的义务教育联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于3月15日之前以教育行政部门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PDF格式扫描件),并随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联系人:王岩
联系电话:8835694
2019年2月19日
| 索 引 号 | 111505000116403612/2024-02561 | 主题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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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联盟建设工作的通知 通教基字〔2019〕7号
各旗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开发区教体卫计局,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我市从2014年开始启动义务教育联盟建设工作,目前已建成义务教育联盟64个,覆盖学校223所。经过五年多的实践探索,各旗县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并涌现出了一批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2018年9月,市教育局在科尔沁区组织召开了全市“义务教育联盟建设推进会”,会上表彰了联盟建设先进旗县4个、优秀义务教育联盟13个、联盟建设先进个人21名。义务教育联盟建设工作也得到市领导的广泛关注,2018年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教育局工作进行评议时,就重点提到了此项工作,在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殷切的希望。
虽然我市义务教育联盟建设已取得了丰硕成果,但现阶段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个别旗县对联盟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还没有切实开展;联盟建设还没有完全覆盖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联盟内学校合作内容还存在局限性等。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联盟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义务教育联盟建设的重视程度。推进义务教育联盟建设,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符合我市目前教育发展现实需要的有效举措。因此,各旗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推进力度,确保义务教育联盟建设覆盖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目前义务教育联盟建设工作基础比较好的旗县,要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完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加以推广,充分发挥成功经验的示范带动作用,整体提升区域内工作水平。义务教育联盟建设工作推进相对滞后的旗县,要借鉴其他旗县的成功经验抓紧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的划定联盟片区,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联盟建设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管理及政策上帮扶。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是规范和引导义务教育联盟建设良性发展的有力保障。一是建立局党组领导包联盟分片管理制度。组建由局党组成员、教研员、责任督学组成的联盟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联盟日常工作,确保联盟内各项活动有序进行。二是针对本地实际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专门文件就义教联盟的领导机制、师资调配、职责分工、经费保障、考核评价等进行明确规定,使联盟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定期召开总结表彰会,发现、推广各联盟成功经验,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各学校积极踊跃参与到联盟建设工作中来。设立专项资金,以奖代补,带动整个区域内联盟工作的蓬勃发展。四是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联盟建设多样化发展。除了突出强校带弱校、实现同步发展外,还可以根据各校的自身优势,结成不同类型的联盟,例如课题研究联盟、大学区联盟、综合改革联盟、教师专业发展联盟、汉语授课学校与蒙古语授课学校联盟(参见市教育局民教科制定的实施方案)等等,以教育联盟的特色发展带动区域整体的质量提升。
三、依托义务教育联盟共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联盟内各成员校校长要定期开展办学思想、管理经验交流。尤其是担任联盟理事长学校的校长,更要发挥牵头引领作用,力争让联盟成员校的校长都成为有思想、有作为的学校带头人。联盟内各校副校长、环节干部在本校任职期满,可调换至联盟内其他学校任职,不断提高管理能力。联盟内教师队伍建设紧紧抓住培养、使用、提高三个环节,教学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不断催生成果。要积极发挥名师的辐射带动作用,培养一批有潜质的优秀中青年教师,使之成为学习型、研究型的骨干教师。要创造性地 “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依据教师年龄结构、职称结构、骨干与普通的比例等,按学年组织不同层次干部和教师在联盟校内流动。
四、义务教育联盟学校要谋求特色发展。联盟内各学校决不能以牵头优质学校的特色去同化、消弭加盟学校的原有特色,切忌“千校一面”。各校要相互借鉴、相互启发,加强研究探讨,找到本学校独特的文化生长点,进一步挖掘学校文化内涵,打造特色鲜明的学校品牌,形成“一校一品”。
五、加强督导考核。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统筹推进的力度。定期深入旗县开展专项调研、检查,广泛发现各地推进工作中的亮点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推广经验,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同时将推进情况也要纳入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之中,对推进工作相对滞后的旗县,视情况进行约谈或全市通报批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义教联盟工作纳入对每所学校年末综合督导评估之中,实行联盟学校捆绑评价。
六、其它事项。请各旗县市区将制定或重新完善后的义务教育联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于3月15日之前以教育行政部门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PDF格式扫描件),并随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联系人:王岩
联系电话:8835694
2019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