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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州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12/05 7.2k 阅读 54 点赞

西教字〔2017〕467号

格尔木市教育局,德令哈市、各县教育科技局,各行委社会发展局,州职业技术学校,州高级中学:

根据国家、省、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和《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今冬眀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2017]204号)要求,现将《2017年全州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2月2日

2017年全州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州政府《关于印发海西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2017]204号),为切实加强全州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全州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州委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采取“瞄准靶心防大火”和“夯实基础控小火”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以“平安校园”创建为中心,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总体目标,切实提高教育系统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全州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稳定。

二、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7年12月5日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广泛宣传动员,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实施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定期通报进展,定期研判风险,推进问题整改,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三)总结阶段(“两会”结束后三日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完善防控长效管理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地各校要针对学校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深度分析,将宿舍楼、实验室、食堂作为重点检查区域,重点检查内容如下:宿舍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食堂煤气灶是否紧挨煤气桶,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洗更换,实验室易燃、易爆等危化品是否规范存放;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无被占用、堵塞、封闭以及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情况,场所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建筑物周围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占用、堵塞、封闭;室内外消防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场所装修装饰是否使用了易燃材料;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搭乱接、老化裸露未套管现象;火灾高危领域是否接入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二)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根据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印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及检查表的通知》(青教规[2017]58号)《青海省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青教规[2017]80号),全力开展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领域电气综合治理,加强学校电气安全使用管理,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整改销号。持续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针对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管道井、电气燃气以及消防管理等6类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区分危险等级,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三)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保障学校消防基础工作科学化、合理化,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进。着力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掌握学校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日常运作中的实际问题,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全力提高火灾和其他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按照“分类指导、典型示范、完善机制、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立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提高查改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组织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聘请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每学期开展2课时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各中小学校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的教学内容;各学校要贯彻落实“三个一”活动,即“上好一堂消防课、开展一次全校消防逃生演练、布置一份假期消防安全作业”;要利用校园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刊播一次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并结合火灾特点和学校实际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各学校应设立一个消防宣传教育场所,建立固定的消防宣传牌(栏);积极发展学校消防志愿者,宣传月期间开展服务活动不少于1次等。

(五)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制定具体工作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前期开展的火灾逃生、火灾处置等应急演练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火灾应急预案,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各类预案符合实际、及时有效启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责任人和负责人,将火灾预防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着力构建“单位全面负责、师生积极参与”的学校消防工作格局,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加强业务指导,建立立体化、全覆盖的火灾扑救网络,切实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强化教育系统主体责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管职责,落实消防工作“六个一”(即印发一份方案、制定一份工作制度、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开展一次内部排查检查、组织一次内部全员培训和开展一次内部专项督导),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检查、同考评。强化消防安全研判,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消防管理,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要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加强员工“一懂三会”培训,科学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做到“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管理标识化”。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健全制度,狠抓隐患查改。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常态消防巡查制度,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和组织保障力度。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巩固和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成果。继续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问题突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要集中约谈,督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及时纠正,绝不能姑息迁就。

(四)全力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保。全国、全省“两会”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各地要协调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督促重点区域“实名制”巡防看守。重大节日期间,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五)注重实效,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将三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州教育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每月20日前 逐级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如: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班队活动、受教育人数、消防检查、隐患整改、亮点特色工作、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2018年3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