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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宁安市财政局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6/09/30 6.8k 阅读 525 点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宁安市财政局(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6年3月4日,市委巡察组向宁安市财政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53个,目前已完成整改39个,未完成整改的还剩14个。其中因涉及重大敏感事项等原因不宜公开的问题有5个,整改过程中宁安市财政局(党组织)高度重视,提高站位,一是立即分析研判巡察通报中的普遍性共性问题,高度重视并且提高站位。二是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结合财政局工作实际情况,积极认领相关问题并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三是班子成员充分运用巡视巡察成果推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加强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定期复盘研判,推动整改常态长效。

二、立足问题导向,从严检视查摆问题,逐条推进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一)贯彻落实国家财税方针政策,管理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推动高质量发展。

1.着力解决针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协同联动机制存在短板,预算管理的预设作用未能有效彰显的问题。

(1)预算编制科学性不足。(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抢抓农闲时间开展培训。指导相关单位在3月份积极组织12乡镇基层农技人员、养殖户和科技示范主体开展封闭式学习交流,聚焦养殖技术难点、水产养殖优化案例研讨等内容提升专业人员能力。二是技术跟踪确保服务闭环。技术指导站积极开展技术推广跟踪服务,走访,记录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三是提升技术水平展示科技成果。技术服务中心积极抢抓农闲时间开展以玉米品字形摆放机械栽培技术、玉米大垄密植机械化技术等内容的封闭式学习,提升基层农技人员和科技示范主体的技能和科学素质,8月联合其他县市开展基层农技农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目前项目培训工作已全部完成。待今年秋收时期,玉米大垄密植机械化技术、玉米品字形摆放机械技术展示成果,大幅提高技术入户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全面完成此项工作。

(2)审核汇总编制各部门预算不严谨。(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预算编制审核不严、未按规定将结转资金及其他收入完整纳入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全面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流程。二是今后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对各部门、单位的预算拨款结转资金、工会经费及其他各类收入进行逐项核查、全面归集,确保应编尽编、全部纳入年度预算,强化预算完整性审核,压实审核责任,杜绝漏编、少编问题再次发生。2022年已将部门、单位的职工工会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3)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弱。(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预算调整频繁、年中追加调减较多、预算严肃性权威性不足及“重分配、轻管理”等问题,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深做实项目前期论证,从严控制年中预算调整频次和幅度;二是严格规范预算调整审批程序,坚持无预算不支出、确需调整按规定报批,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转变管理理念,健全预算全过程管理和绩效约束机制,加强执行监控,切实解决随意调增调减问题,不断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2024年开始预算调整为每年两次。

(4)未经批准动用预算预备和稳定调节基金。(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预备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动用要求,预备费按规定报本级政府批准,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依法提请人大审议预算调整方案。

2.着力解决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执行管理不规范,财政资金的绩效和安全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问题。

(5)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执行不到位。(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三定”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订政府层面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二是建立健全关于非税收入方面管理制度。

(6)对行政罚款类非税收入监管不力。(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对非税收入监管特别是罚没收入监管,严格执行缴罚分离制度并下发通知,进行再规范。

(7)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未有效发挥。(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业务股室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前做实项目前期手续,确保资金下达即可开工支出,推动项目快建设、快支出,严防资金闲置滞留国库。二是畅通资金拨付链条,优化审批流程,压缩拨付时限,开通重点项目拨付绿色通道。三是相关业务股室强化监管预算单位压实责任,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分配、拨付、使用全流程,强化结果运用。

(8)工会会费未足额发放。(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工会经费未及时足额拨付问题,严格按照年度预算和拨付时限规范执行,健全经费拨付、对账、督办机制。目前已按季度拨付,年底拨付完提供佐证材料。

3.着力解决采购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与流程管控不严谨,采购监督职能不能有效发挥的问题。

(9)重程序审批,轻实质监管。(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借助采购平台,数据监管模块中监督预警功能,对项目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巡检,加强监管力度。二是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人要执照“谁采购、谁负责”原则,主管预算单位要切实负担起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的工作职责,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督促和指导,确保所属预算单位严格按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工作,提升采购绩效。三是在投诉、举报处理和监督检查过程发现采购人未按照规定进行采购需求管理或者采购需求管理不规范的,由财政部门采取约谈等方式责令采购人整改,对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被动响应,主动防控不足。(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抽查、检查力度,每年对代理机构进行抽查,加强监管力度,对十八大以来的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登记管理,按每年0.55%比例进行抽查,做到一个项目一个档案。二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1)对采购人主体责任监管缺位。(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发布《宁安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文件,并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宁安分网公示,关于工程类项目采购项目实施,要求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范围之外的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项目,二是必须依法政府采购并明确具体范围,财政局内部实行资金支付申请联签制度,未履行采购程序的项目不予支付资金,及时发现问题,发挥监管作用。

(12)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刚性不足。(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转发《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持续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要求各采购单位及时了解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政策,二是落实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策,对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增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竞争力,全年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占比不低于70%。

(13)未实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与省财政厅、牡市财政局同步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二是宁安市财政局印发《公务用车车辆保险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目前省采购中心已完成公务用车保险及加油框架协议的入围工作,我市已执行,公务用车维修框架协议征集工作正在推进。

(14)采购专业人才缺口未能有效化解。(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人员调整,配备专业人员。二是加强协调,尽快配备专业人员。

4.着力解决财政投资评审监管落实不力,执行上级政策不坚决的问题。

(15)虽根据文件要求制定了《宁安市预算评审管理办法》,但不是正规发文。对无需评审项目进行评审,造成资金浪费。(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参照《黑龙江省预算评审管理实施细则》有关原则,明确评审分工,规范评审程序。根据该文件要求制定《宁安市预算评审管理办法》,以正规文件发布。二是坚决执行上级政策,制定完善预算评审制度,明确本级预算评审范围。避免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评审并批复立项的项目重复评审,造成资金浪费。三是如有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涉及重大改革、重要政策的特殊项目需要评审,必须有上级部门文件或政府会议纪要明确要求才能评审。

5.着力解决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不完善,部分国有资产存在流失与闲置问题。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统筹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16)国有资产处置不及时。(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第一时间对16辆未处置车辆逐辆梳理情况,明确车辆型号、购置时间、闲置原因、当前状态等信息,明确各车辆的处置方式(如拍卖、报废、调剂等)和完成时限;二是给10家机关事业单位发送督办函,督办单位尽快完成整改,处置车辆。要求各单位定期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对达到处置条件或长期闲置的车辆,及时上报处置申请,从源头上避免车辆处置不及时问题再次发生。

(17)财政监督制度执行不及时。(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财会监督工作部署,制发《宁安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宁财发[2025]30号)、《宁安市财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2025]31号);二是制发宁安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宁安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局内分工方案的通知(宁财发[2025]35号);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通知》(宁财函[2026]2号),督促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履行部门依职监督和加强单位内部监督建设,初步建立健全我市财会监督体系。

(18)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不规范。(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并完善《宁安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将该文件下发至市属国有企业,要求企业参照执行。二是具备条件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19)对国有企业管理不规范。(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并完善《宁安市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并将该文件下发至市属国有企业供其参照执行;二是具备条件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

(二)坚持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缺乏系统性、深层次的研究,提升学习实效。

1.着力解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

(20)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学习方式,增强计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增加专题研讨、现场教学、案例分析等方式。三是规范学习记录,定期检查机制。

2.着力解决理论中心组未按计划开展相关学习的问题

(21)理论中心组未按计划开展相关学习。(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2年以来未按计划开展的学习内容进行梳理,补充完善相关学习记录。二是对未及时学习贯彻的会议精神组织专题补学。三是严格执行年度学习计划,确保列入计划的学习内容按时开展。

3.着力解决“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有偏差的问题

(22)对第一议题制度核心内容理解把握不够精准、学习主题有所偏差。(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组织党组班子专题学习第一议题制度核心要义,深刻把握“首题必政治”刚性要求,坚决纠正学习主题偏差、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与学习制度,明确凡党组会必设第一议题,做到逢会必学、应学尽学。

4.着力解决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23)未能按照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系统可行的操作方案。(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坚持学用结合,制定实操方案。

(三)重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形态领域和保密安全方面。

1.着力解决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24)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有差距。(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召开2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25)意识形态工作培训效果不佳。(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组织专题补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加深思想认识。

(26)文件制度不健全。(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制度、网络舆情工作制度、网络阵地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制度的责任主体,确保制度可执行、可检查。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专人负责宣传阵地内容更新,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根据时事政策和重点工作动态及时更新。二是及时更新办公楼外宣传展板,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设计宣传内容。

(28)风险防范有短板。(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年度意识形态领域主要风险点及防控管控责任分工方案。二是定期对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建立风险台账,完善预警机制。

(29)对网络意识形态认识不充分。(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网络舆情典型案例专题学习,每年至少开展1次。二是制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响应流程和责任分工,提升处置能力。

2.着力解决保密工作管理和落实上还存在较大差距的问题。

(30)保密相关学习不及时。(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上级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组学习,把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二是强化学习实效,确保学深悟透,提升保密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补全党组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记录,规范保密文件归档工作。

(31)对保密工作的人、财、物保障还不到位。(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将保密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设备购置、运维等需求;全面排查涉密设备,重点涉密部门按标准配齐涉密设备,规范设置独立保密场所。

(32)信息化设备使用不规范。(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立即全面排查清理互联网计算机,彻底删除涉密及敏感信息,严格落实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强化物理隔离与权限管控。

(33)定密管理不到位。(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夯实定密管理,规范定密程序,落实定密责任,加强定密责任人培训,提升涉密人员业务素养。强化文件管理,补齐涉密文件传阅、登记、借阅记录,实行全流程可追溯台账,确保每一份文件去向清晰。

(34)涉密人员管理存在不足。(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涉密人员管理,根据“以岗定人”的原则开展上岗审查,立即补齐涉密人员上岗前的培训与考试。二是严守脱密红线,严格执行脱密期管理要求,离职离岗必须履行涉密载体清退、文件交接手续,确保无遗漏。

(35)自查自评机制执行不到位。(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健全单位、科室、个人三级自查工作机制,细化各层级自查内容、责任人和时限,严肃开展自查自评,如实查摆问题,杜绝避重就轻、走过场。

(四)全面认识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形成严的氛围。

1.着力解决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3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本年度已召开过一次专题会议,严格执行会议研究要求,立即补充2022年至2025年空缺的专题会议,并严格按照要求长期坚持,确保研究次数。

(37)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不到位。(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2023年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补齐2023-2025年一把手主体责任清单,做到一人一单、权责清晰。二是完善责任清单内容,贴合岗位职责与工作实际,杜绝与执行脱节,强化制度执行与压力传导,定期督查清单落实情况。

(38)管党治党的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强化教育管理,定期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专题学习,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压实监督责任。明确监督责任人,将管理监督贯穿工作全过程。

1.着力解决能力作风建设工作推进力度不足,落实成效欠佳的问题。

(39)理论学习不扎实。(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支部集中学习等制度,制定系统化学习计划,将政治理论、财政政策、业务知识深度融合,坚持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坚决纠正“应付差事”、学用脱节问题,引导干部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深入钻研学,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破解难题、推动落实的实际能力,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专业水平。

(40)工作纪律意识淡薄。(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等制度,制定年度系统化学习计划,明确政治理论、财政政策、业务技能等核心模块。

2.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41)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谨。(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从严规范会议会前筹备、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相互批评、整改落实等全流程。对2018—2024年度缺失的会议记录、谈心谈话记录等材料,逐一梳理、据实补建完善,确保程序不漏项、环节不缺失、资料齐全规范。

(42)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等规定动作,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对机关支部2018年以来缺失的5个年度组织生活会记录,按要求补齐补全。

3.着力解决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43)支委会议记录不全。(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坚持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做到定期召开、应开尽开。对2022年、2023年、2024年支委会召开次数不足、无记录等问题,全面梳理排查,据实补记完善相关会议资料,确保程序合规、记录完整。

(44)主题党日活动次数不达标。(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主题党日每月1次的硬性规定,2022年至2025年期间未达到规定次数的,全面梳理、分类补齐,确保活动数量达标、内容充实、形式规范。

(45)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立即对2022年、2024年、2025年支部会议记录进行全面核查整改,纠正日期颠倒、内容混乱、逻辑不清等问题,重新整理、规范誊写,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准确、要素齐全、时序清晰。

(六)加强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让整改效果达到标准。

1.着力解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46)未召开领导班子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原因、明确责任。(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补开领导班子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二是建立整改定期研究机制,党组常态化部署推进,杜绝整改乏力,健全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强化跟踪问效与长效落实。

2.着力解决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机制不建全的问题

(47)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没有开展“回头看”、自检自查,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不到位,巡察发现问题有反弹现象。(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排查反弹回潮风险,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二是规范档案管理。全面复核党组会议记录等档案材料,严格执行记录规范,杜绝空白页、夹页等问题。

(48)运用巡视巡察成果推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重视不够。(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提高站位,立即分析研判巡察通报中的普遍性、共性问题,结合财政局工作实际情况,积极认领相关问题并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二是充分运用巡视巡察成果推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加强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定期复盘研判,推动整改常态长效。

三、提高整治站位,压实常态化整改政治责任

为了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彻底做好接下来的整改工作,坚决杜绝过关思想和松懈心态,下一步我局将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以钉钉子精神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整改落地,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整治站位。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警示教育、研讨交流,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全体人员思想不松懈,把整改成效充分体现在履职提质,以实干实绩交出巡察整改合格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699111;电子邮箱nasczjbgs@163.com

中共宁安市财政局党组

2026年9月20日

来源:宁安市财政局

撰稿:郑博文

校对:王敏

一审:闫华杰

二审:蒋黎黎

三审:郑泽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