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教党〔2013〕11号
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市民办教育党委、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科级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3月19日上午9:00——11:30
3月19日下午2:30——4:30
3月20日上午9:00——11:30
报到时间:3月19日上午8:20—8:50
二、培训地点
湖南师大附中星城实验中学(市政府以北5公里,金星路与银星路交会处,玫瑰园北侧)
三、培训对象
1、各直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名单附后)
2、机关各处室正、副处室长(名单附后)
3、基层党组织书记(名额分配附后)
四、学习内容
组织学员认真研读党的十八大文件,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的主题,准确理解党的十八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联系实际深入思考,着力在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准确把握上下功夫,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求实效。引导学员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优势,深刻理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深刻理解“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深刻理解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部署。引导学员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要求、完善工作举措,立足新起点,抢抓新机遇,把握新要求,不断开创长沙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
五、有关要求
1、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这次培训人数多、任务重、要求高,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各单位负责联络的同志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学习,一般情况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要报市教育局党委批准。
2、这次集中培训的对象主要为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各单位的基层党组织书记。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干部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培训。对其他干部和职工,请各单位采取适当形式,组织好学习培训,确保十八大精神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地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中来。
3、请各单位按照《长沙市教育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培训名额分配》的安排(附件1),于2013年3月14日(星期四)前将学员报名表(附件2)报市教育局组织处。
联系人:江晨
联系电话(传真):84899730
附件:1、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培训名额分配;2、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培训报名表
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