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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

2013/03/21 1.8k 阅读 145 点赞

长教党〔2013〕 14 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党委、高新区教育党委、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市民办教育党委:

对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促进晋位升级是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必须长期坚持,形成常态长效机制。根据省委基层办湘基办发〔2013〕5号、市委组织部长组通〔2013〕18号《关于认真做法2013年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3年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2013年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总体参照2012年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对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的方式进行,可把新一轮分类定级与上一轮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考评验收结合起来,与基层党组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问题,不降低标准;坚持简便易行,合理确定工作步骤、程序和要求,便于操作;注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保证党员群众参与面。今后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形成制度。

二、定级标准

2013年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确定的定级标准执行。根据中组部提出的“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七项指标,综合考虑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制定分类定级指标及相关评分标准(附件1至6)。具体实施中,各单位应结合基层党组织的特点,对指标进一步细化分解。

三、方法步骤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分高校教师党支部、高校学生党支部、中等职业学校党支部、中小学校党支部、二级机构党支部、离退休教师党支部等不同类别进行,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定级采取百分制评分方式,90分以上为“好”,80—89分为“较好”,60—7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具体步骤如下:

1、党支部自评。由各基层党支部对照评价标准逐项自查,进行自我评价。

2、党员群众测评。由上级党委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的对象范围、人数根据基层党组织的类别和各单位实际灵活确定。

3、上级党组织评定。由上级党委对照评价标准,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评价。

4、核准定级。各基层党组织在上级党委评定后,按党组织隶属关系报上一级党委审核。

5、公告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分类定级情况,征求党员群众意见。要广泛听取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开展调查分析,切实把底数搞清,把问题找准。同时,对有关基层党组织下发整改通知书,指出需要整改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要求。

6、汇总上报。分类定级工作在3月31日之前完成,并逐级上报结果。各直属单位党组织、民办院校党组织请将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情况汇总表一(附件7)报市教育局组织处。民办院校党组织请将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情况汇总表一(附件7)报市民办教育党委。区、县(市)教育局党委、高新区教育党委请将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情况汇总表二(附件8)报市教育局组织处。(组织处邮箱邮箱:zzc812813@163.com民办教育党委邮箱524547200@QQ.com

四、整改提高

要根据分类定级结果,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扎实抓好整改,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在原有的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分类定级是抓好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晋位升级的基础环节。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抓好落实,广泛发动党员群众参与,防止形式主义。要注意把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其他工作和载体有机结合起来,与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训、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等结合起来,通过分类定级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

2、严格把关。局党委将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分类定级回访复查工作,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敷衍塞责,没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进行测评的,及时予以纠正;对未严格执行分类定级规定,环节缺失、把关不严、定级不准、结果不实的,重新进行分类定级。对回避问题、降低标准、群众不满意、不认同的,一律推倒重来。各单位党组织要科学把握“好”、“较好”和“一般”的比例,做到实事求是、客观真实。

3、建立台账。要按照“一个党支部一本台账”的要求,逐级建立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晋位升级目标管理工作台账。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所属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晋位升级工作基础台账的建立,做到资料齐全、内容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晋位升级的情况。然后上报上一级党组织进行审核汇总,统一建立台账。各单位分类定级台账请与汇总表一并上报。


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3年3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