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教通〔2013〕52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省、市直属学校、子弟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探索有利于推进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教育途径与教育方法,促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科学发展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提升德育工作的实效,我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德育工作项目化管理工作。请各单位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积极申报德育工作项目实验基地,争创德育工作项目示范校或示范区。
附件:1、长沙市中小学德育工作项目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2、长沙市中小学德育工作项目化管理办法(试行);3、长沙市中小学德育工作项目示范校评估细则(试行);4、长沙市中小学德育工作项目实验基地申报表
长沙市教育局
201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