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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3/01/28 2.0w 阅读 184 点赞

长教通〔2013〕13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函〔2012〕13号)的要求,2013年1月17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26号),全面部署了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工作。现将湘教通〔2013〕2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要求,请迅速组织专门人员对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进行全面摸底,准确填写《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表》,研究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表》和专项规划(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应于2013年3月31日之前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名义报送市教育局。根据国办发〔2012〕48号文件要求,在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备案之前,不得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联系人:周振飞      谭 旭

电话:84899724      电子邮箱:931228147@qq.com

附件: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26号)

长沙市教育局

                                     2013年1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