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委社会工作部:
经研究,现对曾建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保障新就业群体权益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新就业群体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健康保障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苏州医保始终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医疗保障作为重点工作,通过政策创新和服务优化,切实解决这一群体在参保方面的实际困难。这不仅是兜住民生底线、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的关键举措,更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苏州医保部门还积极贯彻国家、省异地就医决策部署,持续推动直接结算服务便利共享,不断提升参保群众异地就医获得感、体验感。
一、政策保障
(一)参保内容
根据《关于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苏医保待医﹝2022﹞7号)规定,苏州市医保部门已全面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限制。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同时,为切实减轻缴费负担,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省公布的当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缴费比例在单位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此项政策有效扩大了新业态劳动者医保覆盖范围,显著降低了参保成本。
(二)待遇内容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后,次月即可享受与用人单位职工同等的职工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具体包括:1)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涵盖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及住院医疗费用报销;2)大病保险待遇,对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3)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为失能人员提供护理保障。此外,参保人还可自愿参保市政府主导的城市定制型普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苏惠保”,在大病保险补偿后再进行赔付,有效衔接基本医保与商业补充保险,构建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长护险+商业保险"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健康保障。
二、参保渠道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或户口本至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机构申报登记,也可以通过“苏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江苏医保云”APP、“江苏医保云”微信小程序或“江苏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线上申请,并通过税务部门指定方式缴费。
三、苏州异地就医发展情况
2017年,我市在省内首先开通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019年,国家启动长三角地区跨省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苏州于5月份率先实现与上海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2020年8月,实现与长三角区域全部统筹区普通门诊互联互通;2020年底,苏州作为首批试点地区再次启动全国范围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2021年底,实现与全国所有统筹地区住院、门诊费用的直接结算;2022年,全市开通异地联网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全覆盖,落实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试点,持续推进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工作,完成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我市大力建设异地就医“不见面”备案渠道,同步在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江苏医保云APP、江苏省政务服务网、“苏州医保”微信公众号、自助一体机等渠道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加强与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银行网点合作,建设医保便民服务点,实现异地就医备案等高频事项就近办。
新就业人群,无论在苏州参保,还是在老家参保办理办理至苏州异地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员,只要参保地政策支持,均可在苏享受住院、门诊、门诊慢特病,零售药店直接结算服务。
2024年度,苏州受理异地就医备案业务近50万件,“即申即享”备案高达20多万人次,开通34家医疗机构开开展跨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通过门诊慢特病医疗类别结算的跨省医疗费用共计17.4万笔,开通异地联网定点零售药店5600多家,数量位居江苏省内首位。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