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30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单位)梳理审核形成了《涪陵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单》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要将本部门(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清单》公布后,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清单》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服务运行效率,切实维护《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制定动态管理办法,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按要求、程序及时调整本部门(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涪陵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