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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利企业和集中安置残疾人用人单位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7/03/13 1.8w 阅读 329 点赞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利企业和集中安置残疾人

用人单位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江津府办〔2017〕2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取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180号)和《重庆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关于做好取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民发〔2016〕7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3月8日起废止《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利企业和集中安置残疾人用人单位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江津府办〔2015〕46号)。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