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大安街道小坎村等5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永川府〔2024〕35号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审批大安街道小坎村等5个村庄规划成果的请示》(永大安文〔2024〕4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大安街道小坎村、花果山村、德胜桥村、荷花村、云雾山村5个村庄规划方案。
二、《小坎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158.36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233.91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86.86公顷。
三、《花果山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150.33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239.82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112.27公顷。
四、《德胜桥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206.30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209.36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68.93公顷。
五、《荷花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生态保护红线63.8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269.14公顷;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292.40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113.89公顷。
六、《云雾山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176.39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181.89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84.38公顷。
七、规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1〕2号)相关要求开展规划修改工作。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