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南大街街道大南村等2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永川府〔2024〕37号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审批南大街街道大南村等2个村庄规划成果的请示》(永南大街文〔2023〕29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大街街道大南村、黄瓜山村2个村庄规划方案。
二、《大南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150.10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217.53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138.63公顷。
三、《黄瓜山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生态保护红线72.9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415.66公顷;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481.89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199.43公顷。
四、规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1〕2号)相关要求开展规划修改工作。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