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来苏镇石牛寺村等2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永川府〔2024〕156号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来苏镇石牛寺村等2个村庄规划成果的请示》(来苏府文〔2024〕9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来苏镇石牛寺村、大松林村2个村庄规划方案。
二、《石牛寺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317.40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318.83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87.84公顷。
三、《大松林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359.63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361.55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84.98公顷。
四、规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发〔2024〕40号)相关要求开展规划修改工作。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