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格尔木市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实施减税降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完善零基预算制度,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各项财税改革全面有序推进、成效显著。
健全“4+1”预算管理模式,从严控制预算支出事项。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行“4+1”预算管理新模式。“4”指四本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1”指所有收支活动全部通过部门预算规范执行。该模式严格执行《预算法》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预算收支计划,杜绝了资金体外循环,实现了预算收支全口径、预算管理全覆盖,有利于人大审查和监督。制定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出台了市本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绩效管理十条措施和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管理中的支撑作用。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从严控制预算支出事项,追加规模逐年降低。2019年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一律按照10%和3%的幅度进行了压减。
继续完善零基预算制度,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打破“保基数、争增量”的固有观念,认真贯彻落实零基预算管理要求,合理保障、兼顾公平、总量不变、提高绩效,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压减项目支出,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由原来的6类6档细化为8类21档,逐年压减项目个数,并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逐个设定绩效目标体系,增强预算分配的规范性、公平性。全面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改革、暂缓征收光伏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基础上,加大对企业保运行、稳增长、促投资和培育新动能的支持力度,全面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截至目前,共减免各类企业税费30045万元。
严格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开展存量资金“清零”行动。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最终收款人或用款单位。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以拨作支。科学优化业务流程,合理划分集中支付方式,逐步扩大授权支付范围。大力推广公务卡结算,切实提升公务支出用卡积极性和刷卡报销比率。强化预算执行监管,逐步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预算执行全过程的跟踪问效机制。通过收、调、减、控、促等方式严格落实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相关规定,摸清底数、分析成因、强化督查,切实消化和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截至目前,2018年及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全面清零,盘活的资金统筹安排用于民生领域及重点项目建设。
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全面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大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升财政预决算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和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财政”。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除涉密事项外,及时公开政府、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对增减变化情况加以说明,公开率达到100%。增强绩效与预算管理的结合度,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把绩效目标作为预算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提高绩效目标设定质量,严格执行绩效监控,认真组织实施绩效自评和财政部门再评价,实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