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西州按照“一优两高”决策部署和“健康青海2030”行动计划,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持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问题,不断提升各族群众健康获得感,努力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不断提升公立医疗服务能力,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一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州人民医院建设州级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初步形成“多中心协同救治”分级防治体系,全州急危重症患者实现快速有效救治。自2017年以来,各中心共救治患者8318名,有效保障全州各族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巩固公立医院改革成果。持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儿科、妇产科等重点学科建设,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加大各级公立医院学科建设力度,在州人民医院设立董家鸿院士海西工作站和精准外科手术示范基地,与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建立肝胆外科联盟。同时,在浙江专家援助下,州人民医院泌尿外科、脑外科、呼吸科、心血管内科等学科水平显著提高,48项新技术填补海西空白,其中4项达到省内领先水平。三是扎实推进中蒙藏医院综合改革。严格落实公立中蒙藏医院投入倾斜政策,争取国家专项资金1640万元,州级财政自筹资金2700万元,实施都兰县蒙藏医院药浴医技楼和州蒙藏医院制剂中心项目。全力支持公立中藏蒙医院加快发展,积极推广中蒙藏医适宜技术,全州中蒙藏医馆建设实现全覆盖,80%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能够开展中蒙藏医特色疗法。
二、不断完善医保支付体系,着力解决群众“看病贵”。一是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680元提高到858元,门诊统筹支付限额达到120元,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80元,贫困人口住院费用报付比例达到96%以上。行差别化支付政策,三、二、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1500、600、100元,报销比例为70%、80%、90%。二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单病种付费病种范围,按单病种付费病种达到177个,全州实行按病种付费598人次、152.7万元。医疗保险新增医疗服务项目42项,36种谈判药品、17种抗癌药品和14种藏药自制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三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扎实开展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等专项治理,每月实行医疗费用公示排名,严控不合理用药、检查化验和治疗行为,州级公立医院住院次均费用5478.38元,较省级医院低3477元;药费占比控制在2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4.9个百分点;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费19.2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8元;患者平均住院日8.4天,与全省平均住院日持平。
三、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水平,着力解决群众“看病远”。一是大力推行县域医共体建设。整合41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328家村卫生室,组建8个由县级公立医院为总院的县域医共体,实现州内医共体建设全覆盖。在医共体内推行行政、财务、资产、药品、业务“五统一”管理,7家乡镇卫生院恢复住院业务,部分中心卫生院能够开展一类手术。全州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31项,新成立专业科室8个,基层门急诊人次占比达到40%以上,较上年同期增长5.5%,出院人次增长15.3%。二是加快推进远程会诊项目建设。全州各级公立医院与28家基层医疗机构开通远程诊疗系统,与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省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等省内外知名三甲医院建立远程协作关系,州级财政每年拨付300万元按照住院报付比例对远程会诊费用予以补助,打通了州内医疗机构之间以及与国内优质医疗资源之间的互通渠道。投入370万元建成并开通州影像中心和心电诊断中心,构建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诊疗模式,努力让群众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三是着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制定《海西州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方案》,开展短缺药品集中采购和储备,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根据双向转诊患者需求,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将糖尿病、高血压、脑卒中、心血管等疾病用药配送到基层,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