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延长〈关于徐汇区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04 点击数: 27197
徐府发规〔2018〕号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延长〈关于徐汇区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的通知
区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华泾镇: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废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延长〈关于徐汇区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徐府发
〔2016〕33号)。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和参数标准按市级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2018年7月4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工、青、妇。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