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关于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报》的通知
华润混凝土(定安)有限公司、定安深港混凝土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市场行为,维护我省建筑市场秩序,确保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质量,2013年1月省住建厅组织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我县华润混凝土(定安)有限公司和定安深港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没有取得实验室和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资质证书的情况下投入生产运营问题。根据省厅通报,我县两家企业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且要求在省厅通报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整改,加快完善企业预拌混凝土实验室和生产资质,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我局,否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在整改期间我局将加强对商品混凝土企业的管理,采取不定时现场取样抽检,从源头把控商品混凝土质量。
附件: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报》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