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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3年定安县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3/05/08 1.7w 阅读 63 点赞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13年定安县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3年定安县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5月10日

                        2013年定安县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依法依规,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我局决定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陈勇(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莫开进(县住建局副局长)

成员:陈绵宇(县住建局建筑工程管理股股长)

潘正强 (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姚林咏(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潘显让(县住建局科员)

钟昌亮(县住建局科员)

三、工作重点。

(一)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未按规定支付安全生产防护措施费的;

(二)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包或肢解发包的;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

(三)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工程监理人员无法定资格证书从事监理活动的。

(四)瞒报谎报事故,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五)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等措施,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份)。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动员部署,加大宣传,督促各建筑项目参建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认真整改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6-7月份)。在各建筑项目参建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进行集中打击,落实隐患治理,严肃处理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跟踪落实。

(三)全面检查总结阶段(7-8月份)。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检查、抽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总结我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作好相关信息的统计工作,及时将本地区开展集中行动的成果和总结报送省住建厅和县安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县质监站和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根据工作重点内容,落实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要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打击治理措施。

(二)完善制度,巩固成果。各建筑业企业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通过这次专项行动,要找准建筑施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总结加强建筑施工管理的办法和途径,特别是要完善相关制度。

(三)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对排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开展专项行动不认真、对问题处罚不到位的,我局将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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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