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强对流灾害天气防范工作的通知
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当前我县强对流灾害天气频繁发生。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雨、防风、防倒塌等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为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做好强对流灾害天气防范措施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应急救援制度。县质监站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区雨季施工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分工明确的应急预案和检查计划,对本地区在建工程安全开展排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单位和人员是否已落实,有关责任单位是否开展了雨季施工检查维护。各施工企业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高度重视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加强应急预案的定期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发生险情后及时实施救援。
二、加强监管,确保建设项目抵御灾害的能力。施工企业要组织具有专业知识的检查人员,对边坡、支挡结构、深基坑、排水系统、起重机械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边坡表面、排水系统有损坏、堵塞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维修。同时要对临时宿舍区、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要求及时开展检查维护或维护不善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增强防范意识,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各施工企业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在大风、暴风或有关部门发出预警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安排工人撤离危险区域,风雨过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个环节、各个部位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并填写记录,确认无隐患并经总监签发开工令后方可施工。经检查、监测发现有重大隐患的,检查人员和责任单位要立即向我局报告,并且要迅速部署预防措施,做好紧急避险疏散的各项应急准备,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强化值班,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县质监站、各施工企业要建立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值班制度,制定值班表,明确责任,落实保障措施,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理,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