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巫溪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印发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法治
教育基地创建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扎实推进巫溪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经县政府与县检察院共同研究,决定在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创建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基地,现将《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基地创建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巫溪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
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基地创建方案(试行)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用好生态优势、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努力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的殷殷嘱托,扎实推进巫溪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经县人民政府与县检察院共同研究,决定在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创建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基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和市检察院、市检察院二分院、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构建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推进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社会化、群众化、经常化,不断增强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功能定位
围绕打造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独具特色的生态法治旅游品牌,按照“有场地、有机构、有人员、有标识、有制度、有资料”的“六有”标准,突出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基地功能,创新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拟定分两期推进实施,即:一是在2022年建成重庆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实训基地、全市青少年生态保护法治教育社会实践基地,长江流域上游“两山论”创新实践基地;二是到2025年建成国家生态文明法治教育基地,成为中国西南片区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系统化治理标杆。
(一)建成重庆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实训基地、全市青少年生态保护法治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积极争取市级部门指导和支持,组织市内外党员干部开展教育培训等活动,并将其作为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工作交流重要平台。联合有关教育机构、旅行社团,开展青少年生态保护科普教育、法治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普及生态保护知识,传递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
(二)建成长江流域上游“两山论”创新实践基地。立足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实现路径,大视野谋划生态保护、文旅融合、法旅融合一体化推进,统筹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山水林草系统管护治理,创建独具特色的高品质生态法治旅游品牌。
(三)建成国家生态文明法治教育基地。对标对表《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富有特色的生态科普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标识、展区、廊道、生态修复基地等基本设施,丰富生态文明法治教育内容及活动形式,力争到2025年通过国家级申报验收获批“国家生态文明法治教育基地”称号。
三、建设内容
(一)法治教育展示区。
1.建设地点:游客接待中心(一期)、生态保障性苗圃(二期)
2.建设内容:一是游客接待中心(一期)。运用图片、影像等展陈形式,展示全县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建设成果。不定期举办生态保护法治教育专题培训。二是生态保障性苗圃(二期)。培育保护性苗木,在保护植物多样性的同时,重点培育三峡库区现有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动形象展示苗木培育过程。联合旅行社团、教育机构,不定期多形式开展青少年生态保护科普教育、法治教育实践活动。
(二)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实践点。
1.建设地点:红池坝野生植物科普园(十二垭)
2.建设内容:一是建设完成4公里生态旅游廊道、生态停车场、休憩亭、生态法治体验等基础配套设施,方便游客游览、观赏和体验。二是采取植物名片的形式科普珍稀植物,注明植物的中文名、拉丁学名、科属、原产地、生态习性及用途等;同时,配置典型案例等,使游客既享受生物多样性的观感,又能增强自觉保护意识。三是创新科普、法治教育形式,通过开展“植物领养”“线上保护”“云养树”线上线下体验活动,拓展智慧生态保护宣传。
(三)补植复绿修复基地。
1.建设地点:西流溪管护站辖区葫芦坝
2.建设规模:5000亩
3.建设内容:一是规划建设全市最大的补植复绿修复基地。每年组织全县各级各单位及群众、志愿者在植树节和适宜季节到基地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对因破坏生态环境、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责任当事人,督促其依据处罚决定或协商意见,在指定区域直接履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补植复绿修复义务,并承担修复费用。二是凸显警示教育功能。将其作为生态环境保护“以案四说”法治教育参观点,对补植复绿的有关植物进行挂牌,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案件信息和修复情况。三是建立补植复绿专项经费保障制。将中央、市、县各级有关生态修复专项资金与本县查办的生态损害案件罚没款、赔偿费用等统筹建立财政专户,用于修复基地规划建设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基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县检察院检察长担任组长;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红池坝景区管委会、红池坝实业公司等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县红池坝景区管委会班子成员、县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红池坝实业公司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创建工作。
(二)规范基地管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红池坝景区管委会,由县红池坝景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红池坝景区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基地创建日常工作。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研究一次基地建设工作,并按照年有计划、月有任务、过程有图文信息、半年年终有总结的要求,扎实做好基地建设规划、运行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三)注重联动协作。试行“林长+河长+检察长”三长巡山巡水治理制度,合力破解生态治理难题。建立生态保护专家咨询制度,定期邀请国内高校、科研院所等专家学者,就基地建设研讨论证,丰富生态法治旅游品牌内涵。建立生态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和研究生态保护工作。建立生态保护信息共享和协同治理机制,加强“两法”衔接和“刑事+公益”联动,严厉打击乱砍乱伐、偷捕偷猎、非法占用土地等违法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做实生态环保公益诉讼,合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旅游景区。
(四)加强检察履职。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争取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领导和支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依法惩治生态保护领域中的违法犯罪,最大限度保护生态公共利益。深化林业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把生态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严格执行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协同行政执法部门督促生态损害责任人履行损害赔偿和修复义务。有计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教育,发挥“莎姐”普法优势,鼓励“小手拉大手”普法,提升人人守护青山绿水的自觉意识。
(五)强化后勤保障。高起点定位基地规划建设,统筹各类资金支持使用。前期基地建设资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保障基本功能要素建设。每年安排不低于10万元的基地运行专项经费,确保基地有序运转、持续健康发展。
(六)营造浓厚氛围。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入总结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过程中的做法经验和工作成效,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营造共抓生态大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