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4日至8月16日,第十三届县委第三轮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集中巡察,于2017年10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我局党组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个大方面存在的13个问题。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薛冬书记立即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研究制定了《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住建局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细化为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各项整改工作正在抓紧推进和落实中,其中已整改完成(基本完成)和制定长效机制的13个,巡察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并建立完善一系列的长效机制。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一)、关于党组统筹协调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召开我局党委(党组)会,完善制度建设,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2017年11月-2018年12月住建系统的工作安排表》以及《定安县住建局党委2018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加强与下属单位的联系,重新明确党组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每个党委委员负责联系2-3个党支部,每季度到所联系党支部开展一次以上党建工作调研督导,列席一次支部活动,参与研究指导下属单位的重大事务和党建工作;制定《中共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实施方案》,且在《定安县住建局党委2018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中也明确党委党支部全年的工作计划,每年年底对各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考核。
(二)、关于存在以局务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领导核心职能,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机制,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党的建设等事项,都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断增强局党组的领导力、凝聚力、号召力。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定安县住建局重大问题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局务会职责,党组会研究党务、人事事宜;局务会研究日常工作、政务、资金等事宜,“三重一大”事项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三是制定《年度“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并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
(三)、关于党组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对上级重大部署学习少研究少的整改情况。制定《中共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组)学习制度》,于11月份组织开展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活动;制定《中共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明确规定每周五下午召开支部学习会,用于学习中央省县重要文件精神及业务工作。
(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履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我局筹备成立村镇股,充实人员,重点推动危房改造、村镇建设等工作;二是全局抽调人员,成立五个督查组,明确每个组包点包镇重点督促;三是危房改造从原来粗放式管理转为精确式管理,年初明确改造人员名单、危房等级、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补贴资金等,每月根据完成情况进行微调,每季度全县内进行调整;四是完善每周简报制度,并报县委县政府,对进度慢的镇,建议由县领导进行约谈;五是督促整改2016年审计出的整改问题,进行问题调查核实及整改。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关于住建局党组重业务轻党建的整改情况。制度《定安县住建局2018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党委和党组的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每周五作为党建活动日,党支部每位党员安排讲党课,目前已开讲。
(二)、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流于形式,缺乏严肃性、常态化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落实《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落实,以党建工作统领业务工作、群团工作。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党风巡察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学习教育讨论,使党员干部做到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三)、关于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长期不正常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实施方案》,明确考核内容,届时每名党组(党委)成员包点2-3个支部,督促各支部完善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坚持以上率下,从党组成员做起,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主题党日”等组织制度,11月份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座谈会,组织党员参加了为期三天的党课培训。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的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局党组的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加强党组、党委抓党风廉政的主责意识,认真做好履职全程记实,每季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二是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和责任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局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总体布局。每年年初,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要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切实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落实履责报告制度。落实局党组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二)、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印制《“一岗双责”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班子成员人手一份对照履职,厘清责任边界,切实做到守土知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制定了《“一岗双责”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经常性开展对下属支部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主动了解下属支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定期开展党员干部廉情约谈,廉政约谈等。三是局党组成员每年年底,要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撰写述廉述责报告,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时,说明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三)、关于风险排查、隐患排除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在11月份组织我局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党纪条规,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把近年来我局违法违纪干部真实案例等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制定了《局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等8项规章制度,对各股室在报规报建、项目招标、工程检查验收等容易存在廉政风险点的部位进行监督,每一季度开展一次检查,从源头和机制上预防治理腐败,增强预防腐败工作实效。
(四)、关于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二是继续完善干部培养机制。重视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锻炼,不断优化人才引进,引导和推动人才与业务对接,努力形成人人能干事、人人能成才的良好局面。
(五)、关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整改情况。一是党员党费一年一交的模式已进行整改,不复存在,我局制定了《党费交纳制度》,且召开专题党委会进行部署,要求党费由各支部组织委员专人负责,党费一月一交,一月一报表的模式进行缴交上报,各党支部统一收齐后上交党委,党委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月底前上缴县委在银行的党费专用帐户上,专题党委会上也明确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义务,党员应主动按月交纳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对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行动不便的,可采取家人子女过来缴交或者设置微信群方便老同志缴交。二是2017年11月份我局党委党费交纳比例从91.2%增加到12月份的95.51%、2018年1月份达到了100%的缴交比例。三是根据中组部党费交纳的有关规定以及县巡察组移交的问题清单,针对我局党委“组织开展党费补缴工作不到位,地震局党支部2012至2016年应补缴党费18人次,应补缴党费3815元仍未补缴”的问题,我局党委把巡察相关的问题清单移交地震局党支部的同时,且要求其余各党支部也进行2008—2016年党费缴交清查整改,除地震局外的其余各党支部未发现党费补缴问题。地震局党支部2008—2016年实际需补缴党费为2064元,于2016年补缴党费1000元,2018年3月份补缴1064元,均已上缴组织部。
(六)、关于纪检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弱化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确定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领域、重点内容和主要手段,并通过网络跟简报张贴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主动对接县纪委,配合县纪委对建筑公司的职工社保费、购房款等开展调查。
四、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我局工作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