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行政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18/08/23 1.5k 阅读 194 点赞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大足府办发〔2018〕116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区政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3〕197号)1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废止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      

附件

重庆市大足区废止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

大足府办发〔2013〕197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