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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0/05/13 5.5k 阅读 21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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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0-05-14 09:44

信息来源:

社会福利科

2016年6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75号),为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通辽市民政局 通辽市教育局通辽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分别对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做出决策部署。国务院连续三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广大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意见》的印发实施,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体现。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紧紧抓住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和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等重点环节,提出了系统性的顶层设计和有针对性的政策安排,明确了家庭、政府及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学校、村(居)民委员会和社会力量的职责任务。

《意见》的重点工作是协助党委政府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或方案、推动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准确翔实动态更新的信息库、加强基层关爱保护工作能力建设。

解读科室:社会福利科

解读人:刘佳宇

联系方式:883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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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