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6-10 09:59
信息来源:
社会福利科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4〕5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4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制定了通辽市《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到2016年底,全市建成6所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示范点。到2017年底,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初步建立,符合需求的专业化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制度基本形成。全市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以下统称医养结合机构),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8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到2020年,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方案》的主要措施是:一是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本着互利互惠原则,明确双方责任。二是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三是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充分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五是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鼓励各旗县市区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抓好试点示范创建工作,真正的把我市的医养结合落实到实处。
解读科室:社会福利科
解读人:吴春祥
联系方式:883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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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4〕5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4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制定了通辽市《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到2016年底,全市建成6所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示范点。到2017年底,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初步建立,符合需求的专业化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制度基本形成。全市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以下统称医养结合机构),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8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到2020年,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方案》的主要措施是:一是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本着互利互惠原则,明确双方责任。二是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三是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充分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五是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鼓励各旗县市区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抓好试点示范创建工作,真正的把我市的医养结合落实到实处。
解读科室:社会福利科
解读人:吴春祥
联系方式:883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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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4〕5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4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制定了通辽市《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到2016年底,全市建成6所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示范点。到2017年底,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初步建立,符合需求的专业化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制度基本形成。全市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以下统称医养结合机构),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8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到2020年,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方案》的主要措施是:一是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本着互利互惠原则,明确双方责任。二是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三是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充分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五是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鼓励各旗县市区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抓好试点示范创建工作,真正的把我市的医养结合落实到实处。
解读科室:社会福利科
解读人:吴春祥
联系方式:883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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