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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通辽市2019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通教安全字〔2019〕15号

2020/05/13 2.5k 阅读 197 点赞


各旗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开发区教体卫计局,市直各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时刻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努力把校园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确保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现将《通辽市2019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通辽市2019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2019年2月27日

通辽市2019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2019年,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时刻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努力把校园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确保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一、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8〕36号)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安全管理责任,压实从校长、书记到一线教职员工的岗位安全职责,避免在安全责任方面出现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管理盲区等问题。

二、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警务室建设的指导意见》(内教校安字〔2018〕9号)精神,推动学校“三防”建设。聘用的保安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初任年龄不能超过50周岁。完善学校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系统,存储时间必须达到30天,将“一键式”报警系统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报警平台。学校警务室外观内饰和警务器械的配备比照公安派出所标准化建设执行。

三、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计划(2018—2020)》,以“4D厨房建设”为抓手,强化燃气、燃油、电器管理,加快食堂质量等级提升和电子监管步伐,扩大“明厨亮灶”覆盖面,推进学校食堂“五化”管理(厨房“透明化”、用具“色标化”、贮存“超市化”、操作“规范化”、管理“标准化”)。

四、对学校商店的食品种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杜绝“五毛”食品、“垃圾”食品、玩具、刀具、首饰等不利于学生学习、生活的商品在学校销售。

五、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突出抓好学校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不断拓展师生安全法治教育覆盖面,把校园欺凌、网络安全、意识形态、毒品预防、扫黑除恶、道路交通、防溺水、普法教育等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宣传普及有关危害、应对措施和预防途径等知识,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身防范能力。

七、开展全市学校安全法治示范课程评比、中学生电动车专项整治和学校厕所文化评比等三项活动。

八、以建立舆情机制为抓手,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加大安全管理队伍专业培训力度,提高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九、落实《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实施办法》,编制通辽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规范,做好“平安校园”创建认定工作。

十、认真受理、耐心解答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维护教育系统关键节点和敏感时期的安全稳定。


  

通辽市2019年学校安全管理

重点工作安排表

月 份

重点工作

备注

3月

1.召开2019年全市学校安全稳定暨扫黑除恶工作会议。

2.开展春季开学初安全隐患检查工作。

3.结合“3.26”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接送孩子安全教育。

4.组织各校开展新学期第一次突发事件应急逃生演练。

5.做好全国、自治区“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6.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校车、司机进行资质审核,安排专人负责,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7.成立评估认定委员会,对2018年度市级“平安校园”进行认定。

8.排查近三年来被拉拢、胁迫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在校学生(包括失学、辍学青少年),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4月

1.组织各校制定周密的春游、春季运动会等大型活动计划,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2.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做到应配尽配,按时换药打压,确保使用正常;消除安全通道一切阻碍,确保无卷帘门、旋转门、栅栏门和阻断。

3.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对学生进行校内和野外防火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四个能力”建设。

4.规范学校警务室外观内饰和警务器械配备工作。

5.滚动排查学校加入“校园贷”的学生,扎实推进“校园贷”专项整治行动。

5月

1.开展饮食安全大检查,对学校商店食品种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召开现场会,推进学校食堂“五化”管理。

2.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开展防溺水等防灾减灾知识教育和地震逃生演练。

3.联合综治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中学生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4.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发动党员干部、在校师生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举报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

6月

1.重点加强饮食安全和防溺水安全教育。

2.突出抓好高考前的饮食卫生、户外运动、疾病防治、矛盾化解、周边环境等安全工作,确保高考顺利进行。

3.结合“6.26” 国际禁毒日,开毒品预防教育专题活动。

4.开展全市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5.加强在校学生矛盾纠纷排除,联合公安部门深入推进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校内外打架斗殴事件发生。

7月

1.做好学生学期末及暑假期间道路交通、外出旅游、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提前安排好学校暑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3.做好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前的饮食、交通、野外活动等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4.组织部分安全管理人员赴呼伦贝尔进行学习交流。

5.结合7.1建党日活动,对党员干部带头签订的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补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承诺落实开展专项检查。

8月

1.全面加强学校暑假期间的值班值宿、安全保卫、外来人员出入、建筑施工管理等工作。

2.提前安排秋季开学前的各项安全工作。

9月

1.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秋季学期安全工作。

2.开展全校秋季新生入学安全教育。

3.开展全市安全隐患联合大检查工作。

4.结合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联合交警部门开展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5.组织各校开展新学期突发事件应急逃生演练。

6.对受理人民群众有关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涉黑涉恶问题来信来访解决情况进行“回头看”。

10月

1.开展学校安全法治教育示范课评比和学校厕所文化评比活动。

2.开展防范邪教、网络舆情、扫黑除恶、校园欺凌防范主题教育活动。

3.做好行为偏差学生帮教转化工作,严防师生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民族宗教分裂行动。

11月

1.开展每月一次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2.结合“11.9”全国消防安全日,联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消防逃生演练活动。

3.开展一次安全管理专题培训。

4.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教育系统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考核重点内容。

12月

1.开展2019年市级“平安校园”创建认定工作。

2.对学校的各类设施设备进行联合大检查。

3.做好自治区和市里各类年终检查迎检工作。

4.将办班补课、规范招生、治理乱收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等纳入专项斗争年度考核工作范畴,进行认真自查。

1月

1.做好年终岁尾学校安全检查工作。

2.做好学期末及寒假期间道路交通、烟花爆竹、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3.全面谋划2020年学校安全管理暨扫黑除恶各项工作。

2月

1.全面加强学校寒假期间的值班值宿、安全保卫、外来人员出入管理等工作。

2.提前安排春季开学前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