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教体(教科体)局,市直相关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2019年民族教育重点工作部署,定于5月由扎鲁特旗承办通辽市蒙古语授课中小学生第二届“搏克那达慕”。现将具体事宜及《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组队、报名、参赛等工作。
通辽市教育局 通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9年4月18日
通辽市蒙古语授课中小学生
第二届“搏克那达慕”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通辽市教育局 通辽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扎鲁特旗蒙古族第一中学
三、竞赛组别及时间、地点
组别:分别设小学、初中和高中组男女团体和男女个人赛。
时间:2019年5月16—18日,16日上午报到、资格审查,彩排;17、18日比赛。
地点:扎鲁特旗蒙古族第一中学运动场。
四、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必须为本辖区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2.须经各旗县市区通过比赛选拔产生。
3.参赛年龄:高中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00年1月1日后出生者。初中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03年1月1日后出生者。小学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06年1月1日后出生者。
4.运动员比赛时必须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电子学籍打印件。
5.运动员必须持有旗县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适合参加本项目比赛的体检证明,否则一律不得参赛。
6.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残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保险)、运动员身体健康体检表。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7.2019年5月16日上午进行资格审查并缴保证金。
五、竞赛办法
1.各参赛单位可报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组别男、女各一队,男队4人,女队4人(参赛运动员必须自备全套搏克比赛服装)。各代表队须派领队1人,队医1人,男女队教练各一人。
2.各参赛单位必须按要求逐项认真填写《报名表》、《存查表》电子版,于4月25日前上报至指定邮箱,并短信通知联系人,以便及时查收。报名表一经报出,一律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3.总裁判长从兄弟盟市聘请,裁判长和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派出。
4.比赛采用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2005 年审定的《搏克竟赛规则》。
5.每个组别的比赛视实际参赛队伍数量进行安排;
6.记分办法:团体赛采用男、女3人轮制。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胜者在前;如遇3队或3队以上积分相等,以优胜场数评定、胜场多者列前;如仍相等,以有关队之间比赛的净胜分多少评定,多者列前。如再相等,无平局或平局少者列前。
7.个人赛采用淘汰制。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男、女团体均取前四名;男、女个人取前八名。
2.获得男、女团体前四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个人颁发获奖证书;获得个人前六名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及“优秀裁判员”奖项。
七、比赛要求
1.本次比赛设立资格与纪律监督审查委员会,严格对运动员(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参赛条件者,一律不得参加比赛。
2.为端正赛风,体现育人宗旨,请各参赛学校及承办单位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的资格进行严肃、认真的审查,按照本规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比赛纪律、破坏赛会规定的代表队、运动员、教练员视情节给予处罚(扣罚保证金,取消比赛成绩,取消比赛资格,全市通报批评以及停赛等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资格与纪律监督审查委员会全权负责和执行对参赛运动队(员)资格审查和纪律监督工作。资格与纪律监督审查委员会对运动员(运动队)资格审查的处理意见、决定、处罚是最终的决定。
4.对运动员资格有疑议,可向大会资格与纪律监督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书》。
(1)申诉报告书须经申诉单位领队签字,并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1000元,胜诉如数退还。
(2)提交《申诉报告书》时必须出具图片、录像等确切资料。无申诉材料或越级申诉、匿名材料均不受理。
(3)申诉材料在比赛前、比赛中接受,并给予处理。为使比赛圆满结束,决赛开始只接受,待赛会结束后处理。
5.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对违反者将按照回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的有关规定处罚。
6.各旗县市区教科体局分管民族教育副局长担任第二届搏克那达慕旗县领队,各旗县市区民教股长参加,负责旗县队员人身财产安全。
7.16日上午11:00在扎鲁特旗蒙古族第一中学小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议。下午2:30,在扎鲁特旗蒙古族第一中学操场进行开幕式彩排。
八、经费
1.赛事期间,领队、队医、教练员和运动员的食宿及安全由各代表队自行负责,费用支出由本旗县市区教育教体局负责。
2.本赛事奖品、奖金及会务费由通辽市民委和扎鲁特旗蒙古族第一中学承担。
3.为严明纪律,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加强对参赛队的管理,参赛队必须向大会交“抵押保证金”2000元,比赛期间无违规事件,赛后如数退还。
九、联系方式
赛事联系人:额尔德木图
邮 箱:912024174@qq.com
联系电话:13739948585
十、其它事项
1.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 本规程解释权属承办单位。
表一:
通辽市蒙古语授课中小学生
第二届“搏克那达慕”报名表
报名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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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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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 初中( ) 高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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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序号 |
运动员姓名 |
是否参加个人比赛项目 |
电子学籍号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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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队 报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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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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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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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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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队 报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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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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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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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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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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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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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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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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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对应栏“小学 初中 高中” 内 打“√”号;
表二:
通辽市蒙古语授课中小学生
第二届“搏克那达慕”存查表(男队)
报名单位(章): 高中( ) 初中( ) 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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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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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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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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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入蓝底近期免冠二寸照片 |
照片 |
照片 |
照片 |
照片 |
注:请对应栏“小学 初中 高中”( ) 内打“√”号;
表三:
通辽市蒙古语授课中小学校学生
第二届“搏克那达慕”存查表(女队)
报名单位(章): 高中( ) 初中( ) 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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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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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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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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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入蓝底近期免冠二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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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对应栏“小学 初中 高中” 内 打“√”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