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教体局、市直民族学校:
为了把建设教育强国的部署转化为实际行动,发挥我市民族学校的优势,学习借鉴汉语授课学校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通辽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建立通辽市蒙古语授课学校(幼儿园)与汉语授课学校(幼儿园)联盟。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等相关政策,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为宗旨,在办学设施、教师队伍、网络平台、校园文化以及素质教育的推进等方面进行广泛、深入地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升我市民族教育的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公平、均衡、优质为教育改革与发展主题,总结民族学校联盟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以学校、教师、学生交流活动集中在教育教学,面对学校管理、队伍建设、联盟体考评等方面涉及的不够全面为主要目标,做到补短板、内涵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我市民族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具体任务
(一)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管理及政策上帮扶。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管理,提供有利条件和政策保障。
(二)采取“业务互帮、优势互补、管理互促”工作机制,在学校管理、教学科研、体育艺术劳动教育活动、民族团结教育等多方面进行联盟活动,促进共同提高。联盟内各学校的办学绝不能以牵头优质学校的特色去同化,在保护加盟学校的原有特色基础上追求多样化。
(三)市直学校制定本校联盟实施方案,旗县教育(教体)局制定旗县蒙古语授课学校与汉语授课学校联盟实施方案。联盟范围从旗县到市直,再到兄弟盟市、区外、外省。
(四)为了使联盟工作发挥出最大的效能,一方面从联盟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出发,制定了一些必须要完成的规定项目,另一方面从发挥结盟学校的主观能动性、创新思维出发,要求联盟内结合实际自行设计开展创意性活动。
四、实施阶段
1.4月1—15日,各旗县教育(教体)局组织全旗蒙古语授课学校(幼儿园)召开专题会议,宣传建立教育联盟的意义,提高对联盟工作的认识。
2.4月15-30日,确定联盟体系,明确联盟学校(幼儿园),制定适合当地教育发展的联盟方案和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计划及各项工作制度。
3.5月1日起,组织实施。各联盟体围绕工作内容,逐步落实,稳步推进。2020年年底进行总结交流。
五、其它
1.各旗县联盟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将报市教育局民教科。
2.实施联盟进度月报制度,各旗县市区教体(教育)局确定一名联盟调度员按月报进度,市教育局民教科负责汇总。
201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