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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幼小衔接”教育工作的通知

2019/04/11 1.1k 阅读 133 点赞


通教学前字〔2019〕37号

各旗县市区教体(教体科)局、开发区教体卫计局,市直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57号)要求,正确引导幼儿园、小学和家庭遵循儿童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切实减轻孩子的学业负担,有效提高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的教育质量,为孩子的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现就做好幼小衔接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幼儿园的要求

(一)正确认识科学的幼小衔接教育内容。

幼小衔接是目前幼儿教育领域中极为迫切的问题,幼小衔接是指幼儿园教育和小学教育两个学段的连接。由于幼儿园和小学采取不同的教学方式,所以幼儿园的孩子在升入小学时会出现不适应的问题,因此做好幼小衔接工作是保证小学教学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衔接的内容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要求和教学环境,衔接的目的是使幼儿适应小学环境的同时,其学习兴趣、方法、习惯和能力能够在幼儿园教育基础上有所转化、提升和发展。科学的幼小衔接应是幼儿综合能力的培养、良好习惯的养成及必要经验的积累,而不是提前教授拼音、写字等小学教育内容。

幼小衔接教育的主要内容有:激发幼儿的入学愿望、培养幼儿的学习兴趣、学习与行为习惯,发展幼儿的学习、生活及交往等能力,其中,学习能力主要包括阅读、倾听、语言表达、科学探究、数学认知、观察分析等方面。这些良好的习惯与能力培养应从小抓起,贯穿于幼儿园整个阶段。因此,各幼儿园要切实转变理念,正确认识科学的教育内容,引领并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幼儿观、教育观,家园携手共同培养幼儿良好的习惯与能力,为幼小衔接的平稳过渡奠定坚实基础。

(二)扎实做好大班幼小衔接主题教育活动。

大班下学期是幼小衔接教育的关键时期,幼儿园教师要正确认识了解幼儿园和小学教育的异同,找准衔接关键,然后在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同时,有效接近小学教育方法和管理模式。

1.加强幼小衔接课程研究。各幼儿园要以主题活动“我要上小学了”为载体,让幼儿提前了解和体验小学生活,萌发对小学生活的向往。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强化语言表达能力。充分利用集体教学、区域及户外等活动,结合生活情境和阅读活动,引导幼儿对文字符号产生兴趣,养成认真倾听、专心阅读的良好习惯,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关注幼儿书写、绘画姿势,随时提醒和纠正不良坐姿和执笔姿势。

提高社会交往能力。积极开展系列教育活动、游戏活动,关注幼儿活动体验,结合一日生活进行随机教育,加强鼓励和引导,发展幼儿良好的社会性,提高幼儿的人际交往和社会生活适应能力。

增强生活自理能力。通过开展各项活动,加强幼儿一日活动的自我管理,家园合力共同培养幼儿自我服务、自我保护和时间管理、物品管理的能力,建立初步的规则意识和任务意识。

2.切实做好家园共育工作。精心谋划并组织“幼小衔接”专题家长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幼小衔接”宣传活动与亲子活动,缓解家长焦虑情绪,指导家长做好孩子的入学准备工作。

(三)严格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各幼儿园要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科学设置并落实课程实施方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各幼儿园不得从事违背幼儿教育规律和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不得组织拼音、外语、写字、珠心算等活动,不得给幼儿布置书写类家庭作业;严禁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对小学的要求

(一)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全市各小学要严格坚持一年级“零起点”教学,按照《课程标准》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教学,严禁随意加快教学进度、拔高教学起点和增加教学难度。

(二)小学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禁通过考试、测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以各类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报名验证和报到面谈时不得询问学生拼音、口算、识字等小学知识内容。

(三)做好均衡分班工作。小学新生实行随机派位编班,在均衡配置师资基础上教师随机抽班。不允许考试按成绩分班。

(四)积极做好入学适应教育活动。

九月份为一年级新生入学的关键适应期,各小学要放缓初始阶段的教学进度,着重从作息时间、课程安排和教学方法等方面与幼儿园对接,积极做好入学适应教育活动。

1.开展“新生入学”主题活动。在一年级新生中开展“熟悉校园环境”“认识同伴和老师”“了解学习科目”等主题教育活动。

2.适当借鉴幼儿园教育方式。创设充满童趣的班级环境,课堂教学活动形式多样、生动有趣,适时安排课中操。

3.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教学要特别重视培养学生认真倾听、专注阅读、大胆发言、按时完成学习任务等学习习惯,重视指导学生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

4.重视培养学生的独立生活能力。经常提醒学生及时整理学习用品、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增减衣服、按需喝水、洗手如厕、熟记家人联系方式等,保证孩子的睡眠、运动和休息时间。

5.建立“幼小衔接”教研机制。倡导小学教师定期观摩幼儿园活动,了解幼儿园课程内容和幼儿学习方式。

6.搭建家校沟通平台。通过走访、电话、微信、家长会等方式了解学生,加强家校配合,有效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形成教育合力。

三、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要求

(一)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需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为防止误导家长学生、杜绝学前班和幼小衔接班培训及虚假宣传,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学生所处年级和参训学科,命名学科类培训班名称,如“小学一年级数学培训班”、“小学一年级语文培训班”。同时,要求培训机构将所办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报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未通过备案审核的班次不得招生培训。

(二)培训机构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严格按照审批的培训范围以及备案和公示的培训安排开展培训,不得举办学前班、幼小衔接班,不得讲授幼小衔接课程内容,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或组织讲授拼音、外语、写字、珠心算等活动,切实减轻幼儿课外负担。

(三)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开展招生,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与小学挂钩提前开展招生。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幼小衔接”教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事关基础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幼儿园、小学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幼小衔接”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业务培训。各旗县市区要加强幼儿园和小学教师的专项培训,让所有教师了解幼小衔接阶段幼儿的心理特点,遵循儿童的天性,创设生动活泼的教育氛围,引导儿童在趣味性活动中去探索和发现,避免“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教研部门要定期组织“幼小衔接”教研活动,深入研究幼儿和低年级学生的学习和成长规律,大力推广各地“幼小衔接”的典型经验,为教师提供专业服务和指导。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认真落实挂牌责任督学制度,把“幼小衔接”教育工作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导与报告制度。对办学(园)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及社会培训机构、不坚持“零起点”教学的小学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科学育儿理念,为广大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019年4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