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园区违法排污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园区违法排污。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龙亢工业园监管不到位,违法排污行为较多。督察发现,园区东侧存在污水偷排,下游沟渠水体氨氮、总磷浓度为70毫克/升、118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69倍、589倍。
二、整改实施主体
蚌埠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对龙亢工业园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查处涉嫌环境违法的企业。对G329南侧沟渠进行整治,加密排查频次,加强日常监管。
四、目标任务
园区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到位,杜绝污水直排。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龙亢工业园相关环境问题已整改到位,园区及周边水环境质量得到切实改善。
1.园区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已依法查处,形成有力震慑。
2.G329南侧沟渠已完成清淤整治,内源污染已消除。
3.园区内部雨污管网已完成系统性修复和分流改造,从基础设施上杜绝污水直排和雨污混流。
4.“专班驻点+一企一档+常态化巡查”的长效监管机制已建立并有效运行,园区环境日常监管力度和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1—62376102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监管)单位〕:anhuipei@163.com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