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甘肃省就业创业暨维护劳动者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6〕166号)要求,通过各级各单位逐级推荐和评选,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初审,现将拟推荐参加全省就业创业暨维护劳动者权益工作评选表彰的集体(个人)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一、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4个)
1.酒泉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2.玉门市就业服务中心
3.大漠农林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4.敦煌文旅沙州夜市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维护劳动者权益工作先进集体(2个)
1.金塔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2.敦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8人)
1.毛东亮 酒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就业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2.闫生真 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肃州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3.马阿西也 玉门市小金湾乡金柳村村民
4.肖继祖 敦煌鸣山艺术馆主理人
5.李海燕 甘肃良禾肃味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6.魏雄飞 甘肃宇泓亦均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7.李彦伟 酒泉奥凯种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8.马太学 瓜州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非遗实训教师
四、维护劳动者权益工作先进个人(3人)
1.李 霞 酒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2.哈智尔别克 瓜州县委常委、副县长
3.吴宏飞 肃州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副主任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至9月30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7-2615929,0937-2612473
电子邮箱:502666794@qq.com,JQLDJC909@163.com
通讯地址:肃州区富康路26号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805室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