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怕瓦布:
本委于2025年4月29日受理的 吉怕瓦布 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10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418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吉怕瓦布 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拾级
现因联系未果,邮寄(EMS)方式送达逾期未取,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江西承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5月26日受理的 司杜文君 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11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433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司杜文君 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拾级。
现因联系未果,邮寄(EMS)方式送达逾期未取,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梓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5月9日受理的 叶瑞明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11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444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叶瑞明 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拾级
现因联系未果,邮寄(EMS)方式送达查无此人,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江西承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4月24日受理的 甲史马曲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18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523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甲史马曲 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拾级。
现因联系未果,邮寄(EMS)方式送达逾期未领,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江西承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5月29日受理的 使乙罗石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11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431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使乙罗石 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拾级
现因本人拒收,邮寄(EMS)方式送达逾期未领,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昆明彬意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5月26日受理的 许成斌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18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516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许成斌 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拾级
现因联系未果,邮寄(EMS)方式送达被拒收,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广水市新大帝土建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5月29日受理的 胡才俊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3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343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胡才俊 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捌级
现因联系未果,邮寄(EMS)方式送达被退回,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甘肃润毅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5月29日受理的 彭志华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12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453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彭志华 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玖级
现因联系未果,邮寄(EMS)方式送达逾期未领,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陕西大路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5月29日受理的 罗雪松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16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495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罗雪松 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拾级
现因联系未果,邮寄(EMS)方式送达逾期未领,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高华:
本委于2025年3月4日受理的 高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4月18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261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高华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玖级
现因联系未果,邮寄(EMS)方式送达逾期未领,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广水市新大帝土建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4月7日受理的 白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4月21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286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白杰 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玖级
现因联系未果,邮寄(EMS)方式送达逾期未领,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四川捷讯达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4月9日受理的 吴国均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4月18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251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吴国均 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伍级
现因联系未果,邮寄(EMS)方式送达被退回,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四川锦福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5月27日受理的 杨进武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18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521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杨进武 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拾级
现因联系未果,邮寄(EMS)方式送达被退回,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甘肃润毅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4月15日受理的 陈兆华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11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438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陈兆华 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拾级
现因收件人拒收,邮寄(EMS)方式送达逾期未领,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甘肃润毅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5月29日受理的 殷云磊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12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448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殷云磊 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拾级
现因邮寄(EMS)方式送达被拒收,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四川鹏博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4月16日受理的 李金万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19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555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李金万 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柒级
现因收件人拒收,邮寄(EMS)方式送达被拒收,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王菊仙:
本委于2025年5月20日受理的 王菊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17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496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王菊仙 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玖级
现因收件人拒收,邮寄(EMS)方式送达被拒收,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四川凯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5月29日受理的 董小坤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3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352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董小坤 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玖级
现因收件人拒收,邮寄(EMS)方式送达无法联系,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江苏腾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4月28日受理的 郑家祥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3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346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郑家祥 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捌级
现因收件人拒收,邮寄(EMS)方式送达电话长期打不通被退回,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四川龙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5月26日受理的 罗贵发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6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403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罗贵发 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捌级
现因收件人拒收,邮寄(EMS)方式送达被拒收,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明煜建设工程(西安)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4月23日受理的 邹昌华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18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536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邹昌华 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捌级
现因收件人拒收,邮寄(EMS)方式送达被退回,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孟庆磊:
本委于2025年5月8日受理的 孟庆磊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18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531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孟庆磊 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拾级
现因收件人拒收,邮寄(EMS)方式送达被退回,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周志安:
本委于2025年4月22日受理的 周志安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9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412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周志安 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拾级
现因收件人拒收,邮寄(EMS)方式送达被退回,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海南盛世博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5月27日受理的 了拿木落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19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473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了拿木落 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拾级
现因收件人拒收,邮寄(EMS)方式送达被退回,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四川鑫双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于2025年4月30日受理的 张骑山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12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457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张骑山 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拾级
现因收件人地址不详,邮寄(EMS)方式送达被退回,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海南盛世博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5月29日受理的 黄秋源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13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477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黄秋源 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拾级
现因收件人拒收,邮寄(EMS)方式送达被退回,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江西承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5月26日受理的 阿首小红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10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425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阿首小红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拾级
现因收件人拒收,邮寄(EMS)方式送达逾期未领,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李满乐:
本委于2025年5月8日受理的 李满乐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3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344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李满乐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捌级
现因联系未果,现场自取送达方式逾期未领,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甘孜藏族自治州藏医院:
本委于2025年5月14日受理的 仇桂明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6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399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仇桂明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拾级
现因联系未果,现场自取送达方式逾期未领,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沈卫强:
本委于2025年4月21日受理的 沈卫强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18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甘孜州劳鉴〔2025〕519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专家组鉴定, 沈卫强目前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玖级
现因联系未果,现场自取送达方式逾期未领,故现将鉴定结论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