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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10/14 9.2k 阅读 518 点赞

甘人社函〔2025〕166号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有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5〕809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全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和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人社规〔2023〕14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

《基本条件》已由我局以甘人社发〔2023〕128号文转发,相关人员亦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或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查询其详细内容。

三、申报方式及申报时间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年10月14日9:00。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8: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0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18:00。

申报个人应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情况,申报材料如被退回,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善后重新提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申报评审程序及注意事项

详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5〕809号)。

五、工作和纪律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

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行为规范》要求,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负责做好本地、本部门(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

从事职改工作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申报人员坚决杜绝自己申报、自己审核情形,严格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单位组织、党务或纪检等部门进行审核推荐。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州属、县(市)属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申报高级职称时,应在审核推荐环节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加强社会监督,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资格条件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

职称申报、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对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申报人员如有弄虚作假行为,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评审中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结束后发现,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0836-2835255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0836-2835363

附件:川人社函〔2025〕809号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