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13年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校、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园名单的通知

2013/05/06 8.4k 阅读 370 点赞

长教通〔2013〕81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校、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园的通知》(湘教通〔2013〕90号)和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园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今年我市需建设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省实事项目校10所、省备案项目校20所、自行安排项目校25所(含已建但未报省教育厅合格学校验收的雅礼实验中学、长郡梅溪湖中学、营盘路小心、育才三小、湖南师大附中高新实验中学等5所学校)、省实事项目农村公办园15所、自行安排农村公办园30所、自行安排城区公办园7所。现分区县、按类别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今年合格学校及公办幼儿园建设仍实行分层管理,“实事项目校(园)”纳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管理,“备案项目校”由省教育厅管理,“自行安排项目校(园)”由我局自主管理。各类项目校(园)应在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建成后,将先后由区(县、市)、市、省三级教育督导部门验收公布。

二、要严格按照标准建设。除在校学生80人或2个班以下的教学点建设按《湖南省小学教学点办学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外,其他义务教育学校均须按照《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规定建设。新建学校,建设项目完成、设施设备到位为合格,基本完工为基本合格;辍学率严重超标、基本的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严重不足、有D级危房、因合格学校建设负债、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不能认定为合格学校。城区、乡镇中心幼儿园需按照《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规定建设,村级幼儿园建设应达到《湖南省简易幼儿园建设基本条件》要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建设项目完成、设施设备到位,为合格,基本完工为基本合格。

三、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一是要严格落实月度信息报送制度。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填报工作,在每月的25-26日完成校(园)填报,27日县市区教育局完成审查,遇周六、周日不变。二是要建立项目建设进度台账制度。各地要按照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每月最后一天前向市教育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形象进度描述要具体,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及时上报。三是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今年的实事项目已纳入对相关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围,项目建设情况将与年度奖惩直接挂钩。对项目建设执行不力的单位,将采取约谈、通报等相应措施。

附件:1、2013年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校、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园汇总表; 2.2013年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校、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园名单

长沙市教育局

 2013年5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